赵红霞的辩护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本报特派记者刘德峰摄 资料图:赵红霞 本报记者30日从赵红霞辩护律师处获悉,赵红霞已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赵红霞后透露多处与外界所传不同信息:赵红霞称自己当年是被肖烨欺骗。 一个月前就已被捕,已与委托律师见面 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30日接受本报独家采访,透露了有关赵红霞的诸多信息。据张智勇介绍,赵红霞因“不雅视频案”于2012年11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于重庆市某看守所。 据公开信息,2009年重庆警方侦破此案后,警方并没有对被肖烨集团偷拍到性爱视频的党政官员、国企高管进行讯问和追责,此案从此被封存起来。2012年11月份“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后,重庆不雅视频案持续发酵爆发。重庆市先后对涉案的11名重庆政企官员做了免职处理,并重新调查此案。自同年11月22日后,幕后主使肖烨等人以及涉案女子赵红霞等多人被警方调查拘留。 今年元旦假期,赵红霞家人委托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和副主任彭轶平作为赵红霞的辩护律师。据了解,该律师事务所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专业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在2009年重庆打黑期间,曾参与文强系列案、“最富黑老大”陈明亮案件等国内众多大案要案的辩护。赵红霞家人选择该律所律师担任刑辩律师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1月4日,赵红霞的辩护律师按照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重庆市某看守所第一次见到赵红霞。在同赵红霞核实案件的细节时,发现诸多与网传不一的地方。 除了赵红霞,肖烨还和公司多名女子“谈恋爱” 据张智勇和彭轶平律师会见赵红霞时得知,2007年下半年,赵红霞离开此前的工作单位后处于重新找工作状态,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肖烨后,肖烨便开始追求她。肖烨当时自称香港人,是香港华伦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代表处的负责人,公司主要业务是服装销售。后肖烨说自己公司需要人帮忙,便把赵红霞招进了公司。 据赵红霞回忆,肖烨当时自称结过一次婚,老婆是新加坡人,但老婆和孩子在一次车祸中死去。赵红霞最初的工作没有底薪,靠肖烨提供的公司宣传彩页跑业务,收入完全依靠销售提成,但销售情况从最开始就不好。刚开始工作的两个月,赵红霞甚至没有任何收入。 据此前公开报道,肖烨的爱人柴偲当时就在这个已经被证实存在问题的公司里。赵红霞于2007年10月份进入肖烨的公司担任销售工作后,柴偲也只是以肖烨“表妹”的身份出现,二人从未公开过夫妻身份。 自赵红霞进入公司后,肖烨便开始请她去高档地方消费。经过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只是肖烨不允许她公开两人的关系,在其他员工面前必须保持上司和员工的距离。 直到2008年年底、2009年年初(赵称具体时间记不清),赵红霞和几个同事在一次偶然聊天中发现,肖烨不仅和她保持恋爱关系,还同时和多名女员工保持恋爱关系,赵红霞因此辞职离开该公司。 自称被肖烨洗脑 进入该公司两个月后,在2007年年底或2008年年初的一天,肖烨告诉赵红霞,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让赵红霞帮他。 随后,肖烨的一个男员工严鹏(音)拿着一张视频光盘播放给赵红霞观看。此视频同样是一部不雅视频。 严鹏告诉她,视频中的女人是自己女朋友,她这么做是为了帮助他提高销售业绩。“我将来肯定要和她结婚,她这么做是为了我们未来的生活更好。”这位员工开始给她洗脑,而柴偲也要求她们帮助“大哥”肖烨。 当时肖烨对赵红霞说,拍下视频后,对方会大量购买服装,而她也能够从中得到提成。“我太单纯了,太看重感情了。”赵红霞后来回忆称,肖烨编好短信后,让她按照一个电话本上的号码挨个发过去,如果有回复的,肖烨会亲自指导她怎么回复,一步步发展到见面吃饭、开房等。 拍下视频后,肖烨会查看是否完整清晰。如果能够达到要求,肖烨会告诉赵红霞再安排一次开房,并安排人抓奸,目的是断绝她和雷政富的关系,保证不出现类似的情况。 据张智勇、彭轶平律师转述,赵红霞自始至终认为拍视频是为了达到肖烨“销售服装”的目的。而赵红霞从中拿到的4万元被肖告知是“服装销售的业绩提成”。 辩护律师还说:“除认真听取嫌疑人的供述及辩解外,还应当在查阅了本案的其他同案人的供述及结合其他客观证据,再决定如何依法为其辩护。” 律师已为赵红霞申请取保候审 张智勇称,目前赵红霞已经结婚生子,对其丈夫和1岁多的孩子以及母亲来说,网络对赵红霞的调侃是一种巨大的伤害。赵红霞家人也表达了同样的感受。 上海一名律师通过微博表示:“越来越多线索表明,赵红霞在重庆淫官视频案及所谓肖烨敲诈勒索案中,纯属被胁迫的工具和受害者。呼吁社会各界不应拿她当笑料肆意嘲讽。”有其他律师还表示:“她也是一个受害者,因涉世不深而成为肖烨敲诈勒索行为中的一枚棋子。” 据了解,代理此案的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过讨论后,已经将取保候审的申请递交办案机关,但被告知尚在研究中,未来怎么辩护要看了相关案卷材料后再由团队研究决定。 张智勇表示,他们近期将依照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再次为赵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同时,张智勇律师认为依照最新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九、一百四十、一百四十二、一百四十三、六百一十六、六百一十七条及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赵红霞案的相关情况符合批捕后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定条件。“我们将就赵红霞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要求向司法机关再次提交申请。” 本报特派记者张子森刘德峰发自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