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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市长鼓吹应允许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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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5 20:57: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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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大阪市市长桥下彻

据日本共同社9月13日消息,日本新党“日本维新会”党代表、大阪市长桥下彻在13日的记者会上就日本的集体自卫权称,“基本上应该允许行使。如果有权利,当然可以行使”。这是桥下首次表示应该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

桥下12日正式宣布成立新党,表示为了在下届众院选举中获得半数以上议席,将推举大量候选人。有分析认为,作为党首,桥下展现了在外交和安全领域积极发言的姿态。

桥下批判了政府有关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称“联合国宪章也允许行使。明明有权利却不能行使,这完全是官腔。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表述上都无法理解”。他还强调,“对此,政治没能采取任何手段。这是政治的耻辱”,表示历届政府也有责任。

桥下还强调,在修改宪法解释的同时,需要规定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具体条件和相关程序。他说:“无条件地对什么都应允是不行的。对于行使方式,根据宪法第9条切实加以规范为好”。

桥下指出,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有可能造成日本与邻国间的关系恶化,并称“这是为了在国际社会上占据有声誉的地位,因为我们是优秀而成熟的亚洲民主国家,应该思考与之相符的规定”。

据悉,二战之后日本基于和平宪法,是被禁止使用集体自卫权的,但现在日本国内又重新讨论这一话题。有媒体评论称,在中日钓鱼岛之争致两国关系紧张之际,日本欲解禁“集体自卫权” 包含有针对中国的嫌疑。

何谓“集体自卫权”

所谓集体自卫权,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简而言之,即一个联盟所有成员在其中一个成员遭受攻击时进行相互武装援助。例如,A国与B国是亲密盟国,C国突然因某原因武力攻击B国,此时A国虽然没有遭到C国的攻击,但出于同盟关系,A国也出动武力和B国共同对C国作战,这就是A国行使了“集体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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