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翰山案仍在取证过程中,双方取证中发生的争议。具体来说,原告方有下列诉求:
1)要求法院命令韩高高交出其号称取代了原告一大堆代码的“一行代码”。在取证中,原告要求韩交出能证明其 JS 与 PHP 方面的教育、训练、技能方面的文件,韩高高称没有任何文件。就那所谓“一行代码”,韩高高表示不愿交出,理由是交出来原告脸上不好看。原告则认为韩高高的所谓代码应该是抄来的粗糙的 regular expression 替换。既然韩没有 JS 与 PHP 技能的证明,属于典型的门外汉,而原告则是计算机专业,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业内高人。如果陪审团相信业内高人的一堆代码被菜鸟的一行代码取代,则原告的版权价值将极低。因此,无论是要证明韩高高诽谤还是证明原告的版权价值,都必须让韩交出代码。
2)要求法院命令韩交出其涉及相关案件的全部通讯。目前为止,韩只交出了几个公开在翰山网的博文,而拒不交出其他。
3)要求裁决韩已经承认两个基本事实,一是韩高高是同根网站上那篇《$3.49,你是买半包饺子,还是运行一个网站?》的作者(我附上了其博文原文),二是韩高高曾在我讲珍珠湾软件功能的博文下曾经献花。对这两点,韩高高的回应是鲜花他不记得了,同根网他在国内访问不了,也不记得了。原告则认为,韩高高逾期没有回应,按规则已经承认。我告知韩高高,如果本来应该承认的事情不承认,到时对方耗费资源才证明,不承认者得支付相关费用。
本案日程安排是12月22日事实取证结束。负责处理取证争议的法官建议双方要求延长取证时间。
相关争议将于本周在旧金山联邦法院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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