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发言是针对性的,所针对的基本内容读者应该可以从我的回应中判断
日本因侵略而获得的财产及由此获得的后继利益属于非法财产,应与剥夺。
这是从维护人类基本正义原则的角度出发,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应该强制执行的一件事。
日本政府对战争罪行的抵赖,对盟军的诬蔑,对日本战犯的歌颂是世界共睹的。而日本政客正是日本人民主选举出来,代表了日本的主流民意。
日本政府必须承认日本的战争罪行,承认远东军事法庭的判决,严格遵守波茨坦公告,对其日本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多少慰安妇到日本去起诉,都没有获得一分钱赔偿。你不知道吗? 日本人伤害的人也许没有一个名册,但不等于这些人不存在,或者无法找到。
用没有名册来否定罪行,推卸责任是日本人卑劣无耻的表现。南京大屠杀日本人就是用这种“逻辑”加以抵赖。日本人说,你们中国人说日本人在南京杀了30万人,请出示被杀者名单。
日本人正在享受从中国人那掠去的非法财产,而中国民众对这些财产具有所有权。比如说,一个日本人在南京抢劫了一家中国人的金银,这些钱被寄回日本人家里,投资获利,这些财产都应该属于被抢的中国人家族。
你应该跟倭人这样讲,回去查查他们家族从中国抢了多少东西,尽快连本带利吐出来。这是走向寻求中国人宽恕的第一步。如果中日发生冲突,退赃的有好处。
在美国涉及大量受害者的赔偿程序是这样的: 责任者拿出一大笔钱,然后受害者个人去申请。 如果钱剩下没有领完,一般是交给政府。美国烟草公司做出的赔偿方案可以参考。 所以倭人企图以没有名单抵赖无效。
去跟你倭友说,受害者之间如何分配不是日本人需要费心的事情,受害者自己会协商,他们的责任是把赃款吐出,现在主动吐可能还能宽大,如果是被动吐,可能有惩罚性赔偿。
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政府索赔,即使是沿袭了国民党政府的以德报怨政策,也是极端错误的,未来中国政府可以推翻这一协议。另外,中国政府无权代中国民众放弃对日索赔,日本人所谓中国政府的放弃也意味中国民众个人放弃的辩解无效。
任何条约都是可以重新制定或者否决的,21条就被废了,马关条约也部分废除。且放弃赔偿不等于不可以剥夺日本的非法财产。
希望中国政府废除之前与倭签订的各种条约,重新根据波茨坦公告精神寻求中日之间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