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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跟大家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佛陀在世的时代。佛陀有位弟子叫马胜比丘,修行非常好,有一次在路上刚好遇到了舍利佛,当时舍利弗还不是佛陀的弟子,而是一个外道的修行者。当他见到马胜比丘时,不由自主的被马胜比丘不可思议的威仪和人格魅力所深深吸引了,心想这个人一定不简单,一定是一位很优秀的修行者。于是舍利弗就主动跟马胜比丘打招呼并问道:“请问您的师父是谁?你学的是什么教法?”马胜比丘就跟他说:“我的导师是释迦牟尼佛,我学的并不多,不过在我们这个修行团体里,经常听到这样的四句偈——“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作如是说。”当舍利弗一听到这四句偈时,就有一种豁然开朗、醍醐灌顶的感觉,他觉得这就是自己要追寻的真理,教导这个教法的人一定具有大智慧。因此,他就毫不犹豫地跟随佛陀出家修行了,后来成为佛陀的十大弟子之一,并以智慧第一著称。这个故事讲述的就是佛教中著名的缘起偈的来源。
一、缘起论在佛教中的重要性
1、缘起论是佛教的核心思想理论
佛教博大精深,有很多理论和学说,但是最核心的思想就是缘起论。佛教很多的传承,有不同的语系,每一个传承和语系又分为很多不同的派系,像汉传佛教就有八大宗派。那么,这么多的宗派,有没有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呢?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缘起论。虽然各个宗派对缘起论的解释并不完全一致,但是都共同承认缘起这一核心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掌握了缘起论,也就掌握了佛教思想理论的根本和核心。
2、缘起论是佛教的基本正见
学习佛法,正见是非常重要的,缘起论就是佛教最基本的正见。懂得缘起,就能树立佛法的基本正见。《维摩诘经》中说:“深入缘起,断诸邪见。”由此可知,深入了解缘起,就可以断除各种各样的邪知邪见,避免误入歧途。在《阿含经》等经典中也说到:“见缘起即见法,见法即见佛”。意思是说,如果我们能通达缘起,就能够见到真正的法,也就是见到宇宙人生的真理和实相,而见到了真理和实相,也就是见到了真正的佛。
3、缘起论是宇宙人生的自然法则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缘起的思想理论并不是佛陀创造出来的,因为它是宇宙人生的自然法则,是本来如此的、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佛陀只是发现了这个自然的法则而已。缘起论是佛陀的伟大发现,也是他对这个世界无与伦比的贡献。同时,我们还要清楚的知道,缘起论与一般的哲学理论有很大的区别,它并不是通过单纯的思维和推理而得出的一种观点和学说,而是佛陀通过自身实际的修行和真实的体验而亲身证悟到的真理。
二、“缘起”的定义与分类
1、“缘”及其相关概念
“缘”是佛教中的一个常用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它的内涵是有所不同的。缘起中“缘”,其范畴是很广的,它的基本涵义是关系、条件,包括导致结果产生的各种因素。“缘”可以分为四种:
第一,“因缘”,也称为亲因缘。是指产生结果的主要或内在的因素。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因与缘在不同语境下内涵是有区别的。“因”通常就是指主要的或根本的原因,“缘”则是指次要的或辅助性的原因。因和缘必须都具备才会产生相应的果。
第二,“所缘缘”,是指引发心识活动的所缘境。大家要注意,这个对境不只是指感官所直接体验到的物质对象,也包括了各种内在的心理影像与概念等等。
第三,“等无间缘”。人的念头是一个接着一个,前一念就是后一念生起的重要条件,前念就是后念的等无间缘。念头是非常微细而快速流动的,通常我们认为的某个念头,其实是由很多更微细的念头构成的。
第四叫“增上缘”。除了以上三种缘之外,所以其它一切有助于某种结果生起的因素和条件,都可以称为增上缘。增上缘的范围是很广的。
那么一切法的生起,是不是一定要这四种缘呢?不能一概而论。简单来说,任何精神或心理的现象的产生,这四种缘是缺一不可的。而物质性的现象,只需要具足因缘与增上缘就可以了。
2、“缘起”的基本定义
什么是缘起呢?简单来说就是一切现象都是由各种因缘和合的产物,也就是由各种关系和条件所决定的。通常所说的缘起,比较偏向缘生这个层面,其实缘起包括缘生与缘灭两个方面。
《阿含经》对缘起的基本定义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个定义明确指出,缘起就是缘生缘灭,一切现象都是由条件和关系所决定的,不仅是事物的生起是由因缘决定的,事物的灭去也是由因缘决定的。由此可见,生起与灭去,存在与消失,其实并没有一个真实不变的本质或实体,一切都只是缘生与缘灭而已。《瑜伽师地论》也说到:“由众缘故速坏集起,故名缘起。”一切事物产生或毁灭,他都离不开因缘,都是缘起,既没有实实在在的生,也没有实实在在的灭,它们都只是缘起的现象。
缘起,或缘生缘灭的道理,也说明了世间一切都是相依相待、相互依存的。世间万法,不管是人、事、物,所有的现象,包括物质与精神,身和心,这一切都是相依相待而存在的,都是由各种各样的关系和条件所制约的,诸法互为缘起。所有的名言、概念也都是缘起的,是相依相待的。比喻大小、长短等概念都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一个实在的大,也没有一个实在的小。
总之,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与消亡都是由各种各样的条件和关系所决定的,绝对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一切存在的现象,都不是无因无缘而自然存在的,根本没有恒常的、孤立的存在,一切都是随着关系和条件的存在而存在,依关系和条件的和合而生起,依关系和条件的分离而转化。这就是缘起的基本定义。
3、缘起的分类
在经典中,缘起大体分为两大类,一是外缘起,二是内缘起。
(1)外缘起
外缘起,是指自然界中物质性存在的种种缘起。外缘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因,这里的因就是指产生结果的主要或根本性的条件。比喻说,形成稻谷最主要的条件就是稻种,有了稻种,经过发芽生叶、长成稻杆、最后才能结出稻谷。这个缘起的过程就是外缘起中与因相应的缘起。
外缘起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外缘,也就是与缘相应的缘起。这个“缘”指的是自然界中六种重要的元素:地、水、火、风、空、时。相对外因,这六种外缘虽然次要一点,但也是必不可少的助缘。因为,即是有了稻种,如果没有土地、水分、适宜的温度等等,最后还是无法收获稻谷的果实。
(2)内缘起
内缘起,是相对于外缘起来说,是指有情众生界的缘起现象。内缘起也包含两个方面:内因和内缘。内因这就是内缘起中与因相应的缘起,具体来说就是指十二缘起,也叫做十二因缘,它包括了有情众生生死流转的十二个重要因素——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前前为因,后后为果。十二缘起,揭示了生命流转的基本规律,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无明,也就是对真理实相的无知,它是所有烦恼和痛苦的根源。有了无明,就会造业,从而导致生死轮回之苦。十二缘起是一个很大的课题,由于时间关系,关于十二缘起的具体内容这里就不展开了。
内缘起的内缘,就是与缘相应的缘起,这个内缘就是内六界,即:地、水、火,风、空,识。这六种因素是有情生命存在的重要条件。 地、水、火、风、空是构成肉体生命的重要元素,分别指身体中骨骼、水分、热量、呼吸、空间等等,再加上心识的精神活动,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有情生命体。
三、缘起法的基本特性
1、缘起法的三个基本特性
这里所说的“缘起法”,是指由各种因缘和条件所产生的所有现象。这一切缘起现象有什么重要特征呢?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正确认识这三个基本特征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非恒常不变性。非恒常不变性就是无常变化性。只要是缘起的现象,一定是无常变化的,没有丝毫的恒常性和不变性。
第二,非不可分割性。非不可分割,意思就是可以分割,任何一种缘起法,一定是可以分割的,因为它由各个组成部分所构成的。
第三,非独立存在性。凡是缘起之法,必然要依赖因缘和条件才能存在,绝对不可能独立的存在,这是缘起法的必然规律。
大家想一想,现实世界中能不能找到不具备这三个特性的现象——非恒常不变性、非不可分割性、非独立存在性。可以肯定说,你是绝对找不到的。凡是由因缘条件构成的现象,一定具备这三个基本特性。
2、实体化及其痛苦
要真正理解并接受缘起法的这三个特性并不容易,我们一定要反复深入思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在潜意识或惯性思维模式里面,我们的惯性模式跟缘起法的三个重要特性是刚好相反的。因为,我们内心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自性见,也就是将自己所感知的一切实体化。
面对对任何现象,我们都会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实体感、实在感,看任何东西都觉得很实在、很真实,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是因为不能正确认识缘起法的三大特性——无常变化性、可分割性、非独存性。我们的惯性思维和认知模式正好与此相反,完全违背了缘起法的基本规律。我们错误的执著:存在的现象是恒常不变的,是不可分割的,是不依赖条件而独立存在的。正是因为这三种错误,就会产生自性见,将一切现象实体化,进而生起强烈的执著,痛苦也就不可避免了。
比如说,你对身体就会产生这三种错误认识。首先,你会习惯的认为昨天的身体跟今天的身体是一样的,是没有变化的。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会让人对身体产生执著,从而导致痛苦。如果你能真正认识到身体是无常的,你就不会对它产生永恒的执著,当你看到小时候的照片时就不会伤感,因为你知道现在的我并就不是那时候的我。这是第一个错误,这是产生实体化与痛苦的第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当你看自己的身体时,你会习惯性的认为它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你不习惯于将身体作为分成各个组成部分来看待。但只要稍微观察就明白,任何一个部分都是由更小的部分组成的,可是你并不习惯这种思维。这就是第二个错误,把身体当成是一个单一的整体,这是产生实体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个错误是,你习惯性的认为这个身体是独立存在的,是不依赖因缘条件的,跟别人也没有关系。这种独存性、非因缘和合性,会让你对身体的实体感和实在性变得强烈而坚固。如果不深入的了解缘起,我们就会犯以上这个三个错误,这与缘起法的三个基本特性是正好相反的,我们无始以来就是如此,这是一种强大而顽固的惯性与习气,也是导致我们不断受苦的重要原因。
四、缘起的两个层面:因果与空性
我相信很多人一谈到缘起,就会想到另一个重要的佛教名词——空性。其实,缘起本来就包含两个层面:因果与空性。一切法的本质是空性,但空性不是绝对的虚无,空性中会有因果的显现。而且,空性是因果现象产生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正如《中论》所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1、缘起的现象层面——因果
从缘起的现象层面看,所有缘起现象的存在,都会遵循一个基本的自然法则,这就是因果法则。只要还在这个因缘和合的世界里,就一定会受到因果法则的制约,因此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要遵循因果的规律,千万不要认为一切法的本质是空性,就什么都无所谓了,那是大错而特错的。所谓因果,其实是因缘果报的简称。佛教的因果观具有以下五大规律。
第一,因果不虚。因果的规律和现象是真实存在的。我们所造作的任何行为,他都会产生相应的结果,这是真实不虚的。
第二,因果不乱。因果不乱是指善恶因果是不会错乱的,我们经常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这个意思,善恶因果是不会错乱的。
第三,因微果著。很微小的因,会慢慢发展成为很大的果,善恶皆是如此,因此“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第四,自作自受。自己造作的行为,是自己来感受结果的。我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果不会张冠李戴,也不会无中生有。
第五,众缘和合。因果是非常复杂的现象,不能简单、孤立的来看,对因果的理解不能片面化、机械化。任何一个现象背后的成因都是错综复杂与相互联系的。
2、缘起的本质层面——空性
缘起现象的本质就是无自性。无自性就是没有绝对的真实性,没有独立存在性,也就是空性。从缘起的本质层面看,也就是站在空性的角度来看,一切存在的现象,都只是暂时的假有,是虚幻不实的,是如梦如幻的。正如《金刚经》所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我们可以通过破除“四生”的分析方法,来论证缘起法的本质就是空性。四生是指自生、他生、共生和无因生,只要论证这四种生都无法成立,就能证明一切缘起法都是因缘所生,是无自性的空性。所谓“自生”,就是自己生自己,自己决定自己,不需要任何外在的条件,或者说因和果是完全同一的,没有区别;所谓“他生”,就是不需要自身的种子,只要单纯依靠其他的某种因素,果就能生起,或者说果和因根本就没有关系;“共生”就是自生和他生结合起来;无因生,就是认为一切都是偶然的存在,是无缘无故的,是根本找不到原因的。通过分析,就会发现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等四生都是错误的,是根本无法成立的。《中论》明确告诉我们:“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无生,就是说根本没有一个所谓独立的、真实存在的生。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因缘所生的本质就是无自性的空性。因此,《中论》进一步指出:“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3、正确认识因果与空性的关系
(1)因果与空性都以缘起为基础
因果与空性的关系,是佛教的一个核心问题,正确认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因果,是缘起的现象层面;空性,是缘起的本质层面。因此,因果与空性都是建立在缘起的基础上。因果与空性其实是一体两面,两者的关系是不一不异的。你不能说两者完全是一个东西,也不能说完全不相关。
(2)因果与空性不矛盾而且相辅相成
因果与空性,表面上看来似乎是矛盾的,但实际上两者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因缘所生之法,必然无实体性。一方面,因果是缘起的存在,透过缘起的因果现象,才能真正认识事物的究竟本质——空性。另一方面,空性也离不开缘起的因果现象,必须透过因果现象去认识它的空性本质。空性并不妨碍因果现象的存在,正因为本质为空性,才会有因果的显现,就像虚空一样,正因为虚空没有实体,所以任何东西都可以在其中显现。正如《中论》所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故,一切法则不成。”
所以,我们千万不要把因果与空性对立起来,因果和空性是不矛盾的,而且是相辅相成的。正如希阿荣博堪布所说:“佛说空,并不是说一切断灭,并不否定世间万象的多姿多彩。譬如水中月影,我们的确能看见月亮,而水中的确没有月亮。水月的显现与水月的空互不排斥。”这个比喻非常生动形象,我们能够看到水中的月影,但水中并没有真实的月亮。令人伤感的是,只要我们还在梦中没有真正醒来,就一定会把水中的月影当成是真实的月亮,把幻相看成真实,认假为真,因此就会像猴子捞月一样最后都淹死了。只要我们还在轮回的大梦中没有彻底醒悟过来,所有的一切,你都会感觉非常的真实,所以生命的真正意义在哪里?现在明白了吧——醒过来!
(3)通达空性者一定会深信因果
佛法告诉我们:思维空性之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因果。对空性的了解越深,对因果的信心就越大;相反,如果有人自认为明了空性,但却不重视因果,说明他对空性的了解是错误和颠倒的。
佛教所说的空性,绝对不是完全的虚无,不是否定一切。要知道,对“空”的执著比对“有”的执著更可怕,因为执著空的人会否定缘起因果,胡作非为、无所顾忌,这样的人就没有解脱的希望。执着空就会陷入极端的虚无主义而不能自拔,乃至自我毁灭或伤害他人,因此是非常可怕的。正如《中论》所说:“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因此,我们一方面必须明了一切法的本质就是空性,但同时对于显现层面的因果业报也要深信不疑,对于因果业报要有敬畏之心,如《大般若经》所说:“若了知一切法如空性,乃畏业即业相成熟之见,方是正法也。”可见,对空性的领悟,可以让我们更好的认识因果、把握因果。
在《三摩地王经》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偈颂:“一切诸法如水月,等于幻泡阳焰电,虽诸死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然作诸业终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如此理趣门贤妙,微细难见佛行境。”这两个偈颂将空性和因果的关系讲得很清楚:一切法的本质虽然是如梦如幻的,是空性的,但是这个因果业报的法则又是存在的,只要我们还被困住这个缘起的世间里,就一定会受到因果法则的制约。因果和空性是相辅相成的,这其中的道理是非常微妙和深邃的,不是一般的人所能理解的,只有佛陀才能彻底明了。
五 . 从缘起论看佛教的宗教信仰特质
佛教虽然也被认为是一种宗教,但与其他宗教或哲学相比,佛教有其鲜明的独特性。通过对佛教缘起论的简要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佛教的宗教信仰特质。
第一,佛教不承认主宰一切的至高无上的神或上帝。佛教的缘起论明确告诉我们: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因缘所生,是因缘和合而成,一切都是相依相待、相互依存,其中根本找不到一个不变的实体,所谓主宰一切的至高无上的神灵或上帝是根本不存在的。
第二,佛教否认所谓的“第一因”。第一因是哲学和宗教中的本体论思想,这种思想认为宇宙中存在一个最初的起源或开始。佛教的缘起论否定这一观点,认为一切都是因缘的产物,是由关系和条件决定的,缘起无始,缘起无尽,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第一因”或最初的开始。显然,佛教也不同于哲学上的唯物论和唯心论,因为佛教认为,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都是缘起的、是因缘所生的。
第三,佛教否定宿命论。宿命论也叫命定论,认为人的命运都是在过去就决定好了,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无论如何都是无法改变的,只能听天由命。佛教反对宿命论。佛教的因果观告诉我们:虽然现在所遭遇的一切是过去造作的业因决定的,但未来的结果,还是取决于现在的所作所为,因此,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自己当下的努力和修行来改变未来的命运。
第四,佛教否定无因论。无因论也叫偶然论,认为一切存在的现象都是没有原因,是无缘无故的,或者一切是偶然的。显然这是与佛教缘起思想背道而驰的。佛教认为任何现象的产生,都是有因有缘的,因缘和合才会结果,无因论或偶然论是绝对错误的。
第五,佛教认为解脱的关键并不是靠单纯的信仰。佛教虽然也强调信仰与信心在修行中的重要性,但要想获得真正的解脱,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精进修行。佛教虽然也讲他力,但更强调自力。佛教并不认同其他宗教的“原罪”、“救赎”之说,因为佛教认为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且,佛教认为每一个生命其实都具有自我拯救与自我解脱的潜能,因为佛陀发现每一个众生都本自具足不生不灭的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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