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法“一类坚住,相续而转”,为什么是识?
这个需要借助科学常识解释。
眼接受客观物体反射的光线,通过神经系统和大脑,把一部分(可见光)转变成了颜色。大脑依据颜色的边界,判断是什么东西。我们从未见过那个客观物体的真实相貌。我们所见的是自己的色觉。主观色觉不是物体本身。物体确实有,否则我们无法编译出颜色。
颠倒的的来源,是把自己的色觉当成物体本身。
为什么会有如此颠倒呢?物体的作用使然。水解渴,饭充饥。维持生命之必需,作用实实在在。因此我们把“色觉”和”作用“ 当成了真实的客观世界。
真实的客观物体到底是什么?不知道。我们所见到的是“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的相貌。是循业发现的影像。故摄大乘论有”一水四相“之说。所以我们认知的一切色法无一不唯识。
色法为何“一类坚住,相续而转”? 我们需要生存环境。色法必须坚住,满足维持生命的需要,否则无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