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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VANO 于 2012-8-13 22:50 编辑
今年4月接到千叶6名农业研修生的案子,经过3个月的交涉,工会为研修生要回一些补偿,取得一定的成功.其中为研修生办理了失业补偿,这属于中国研修生在日案例当中第一号。
这6名研修生在找到我们之前已经自己和老板进行了许多次交涉,主要问题就是加班费低,工作时间没有按照时间计算,如果按正常工资标准计算,老板欠每位近70万。研修生找到入管局等行政部门仍然无果,最后采取了罢工,同时找到了工会。
当时我在外地考驾照,由于时间紧迫,我们首先了解了情况,办理了他们加入工会的手续,同时领他们前往当地的劳动监督所。当地监督所曾经接到许多这种案子,由工会出面找到他们尚属首例。
,当地劳动监督署比较重视,马上派人调查,并去研修生驻地与他们老板见面,根据公司老板提供的工作记录计算了应该赔偿研修生加班费为17万日币左右,这和研修生自己记录的加班时间以及应该赔偿的金额有较大差距。在劳动监督所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老板聘请了自己的律师。5月初,工会与老板的律师见面开始了工会与企业的正式交锋。
老板开始以研修生罢工造成损失为由拒绝对研修生的加班费给予赔偿,经过与老板律师的多次交涉,老板同意先赔偿劳动监督所计算的加班费,我前往当地,老板一方面同意支付加班费,但同时要几位研修生搬出原来的住处,为此还要研修生签字。当时我们拒绝了老板的这一无理要求。后来又几次前往当地的会计事务所,去当地市政部门,老板指定的会计事务所故意拖延时间,只好由工会办理研修生的失业保险手续,这样从各方面对老板施加压力
我们为研修生设计了几种方案,第一,促使劳动监督所重新计算企业对研修生加班时间的计算。第二,办理研修生的失业赔偿。第三,通知入管局保证研修生在原住处的安全和对协同组合的指导。
经过不断的交涉,研修生已经每月按期领取失业保险金,研修生的住处也有了保障。在6月又有一位研修生请求工会的帮助,我们与老板和他们的律师交涉,迫使对方同意了我们的要求。
总结
在日本,所有劳动者的权利都得到日本政府颁发的劳动法保护,但是外国劳动者由于语言和在留资格的限制,许多外国劳动者很难得到日本劳动法的保护,长期以来,全日本华人华侨工会的很多工作不是像日本工会那样去和企业斗争,而是在语言和法律基本知识方面为外国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帮助,在这次千叶县6名研修生的维权中则充分体现这一点。
工会的维权活动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难点仍然是活动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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