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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我的法律维权之路(1)
岳东晓 2016-10-20 16:33
美国是个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特点是公民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通过民间斗殴的形势。最近,在维基百科上有诽谤者对我进行诋毁攻击。相关人士处心积虑,甚至通过 DROPBOX 上传文件作为依据。对此,我已经采取法律行动。 很多人经常问我,你为什么要参与贺梅案,是什么利益驱使?对这种问题,我一般不予回答。因为问这种问题的人显然不知道世界上还真有一种不同的人,这种问题往往使我产生一种道德优越感。但是,回过头去,参与贺梅案却也不是完全浪费了时间,我从中得到最多的就是法律经验。这一经验对我自己的维权行动,包括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带来很大的益处。下面,我把自己所经历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全部法律争议,除了尚在进行的做一个简述。故事挺长,可以写几本书了。 1. 1998 年左右 NOBLENET INC NobleNet Inc 是一个开发网络通讯中间件的公司。其创始人是一个工程师。员工至少100人,有多名计算机教授之类作为其顾问。我在1996年左右开发的一款软件完全可以取代他们的拳头产品,而且比他们的先进。他们的产品的 IDL COMPILER 相对简陋,很多地方是一些 hack。而我设计的IDL语言基本是 C++ 声明的扩展,相对来说优美而严格,而且我写的 IDL COMPILER 各方面明显高出一筹。我产品开发出来后没多久,就被 MIT MEDIA LAB 使用了。最初的用户基本是学校,后来开始有企业用户。当时我还在一公司上班,经常是自己一个人工作到半夜。 NobleNet 的产品价格不菲,一个开发许可 5000 美金,runtime 许可是数万美金起价。我当时的价格只有他们的一个零头。有一天,我收到一个电话,NobleNet的人说想跟我谈谈,我说好啊。于是在某个酒店大堂见了一面。对方来了两名 VP,一个相当年轻,一个年纪大些是管销售的副总。见面之后,他们说他们的产品能卖多少多少钱,意思我把他们的市场给抢了,又没实现价值,说要收购我的产品。我说你们开个价。他们态度很傲慢,开了个数字,我忘记是多少了,总之是个很小的数字。我说,我为什么要卖给你们。对方年轻的那个语带威胁说,我们会 SILENCE YOU。这个SILENCE YOU是原话,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还纳闷,难道你们还搞黑帮?我怕你们? 回去后,我开始回想对方这个 silence 是什么意思。后来我在网上搜索我的产品名,结果出现一个网站,什么 UNIX之类,一点击,主页是空白的,然后立刻转动了 NobleNet 的网页上。我于是打开那个网站的源代码一看,好家伙,里面隐藏的内容全部是我的产品名。当时的搜索引擎主要是根据网页的关键词进行排序,网页上如果重复一个词,排序就高。但当时还没有现在这种匿名注册服务,我一查该网站的 WHOIS 信息,原来这就是 NobleNet 公司注册的。我想,那人的威胁无非就是这种把戏吧。 当时我没有这方面的法律经验,仅仅在自己公司的网站上不点名(但读者应该可以看出)的发了一个声明,说这种行为很可耻云云。估计 NobleNet 人看到了,那个中转网站立刻消失了。我也就没再去追究。 后来 NobleNet 被另一个公司收购了。 2. 2002 年左右 DISTINCT CORP 大概 2000年左右,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件,是个律师事务所来的,说是代表一个叫 DISTINCT CORP 的公司,信中说我的一个基于 JAVA 的产品涉嫌侵犯了这个公司的版权,信中中我软件中的几个 CLASS 名跟他们的完全相同等等。我当时相当紧张,因为即使对方没有道理,如果要是起诉我侵权,我还是得去应诉,相当麻烦。于是我写了一封回信,说我根本没有看过他们的东西不可能存在侵权,至于有些名字相同,显然是双方都是根据同样的标准文件开发的,相同的名称是来自标准,而不是抄他们的。这封回信后,他们没有再说什么。 过了大概一年多, 有一天我在搜索引擎搜索我的产品名,却发现 DISTINCT的网页冒了出来,一查发现他们的网页的关键词 META TAG 包含了我的产品名,而且大量重复。好家伙,想起之前他们凭空威胁我,这是我跟他们解决问题的时候了。于是打了几个电话找律师,大部分都没见过这种互联网商标侵权公司,说可能没法。但最后找了一个律师,这人在一起《花花公子》的案件中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大概是一个《花花公子》的封面女郎在自己网页上使用花花公子的商标,被杂志给告了。我电话打去,他约好见面。见面之后,他说他在这方面创立了法律( I made the law)。律师很多是傲慢的,此人也不例外,我当时对法律基本一无所知,我要是说的不对,他马上就是不耐烦神色。不过后来交道多了之后,他态度就大大改变了,开始比较听我的意见。 打了没多久,搞了次和解会议,对方 CEO 与其女助手参加了。中间在过道上碰到对方CEO,我跟对方他谈起,问你为什么要凭空威胁我,他说你解释了我不就算了吗,好像是说我为什么不也跟他联系。我想,两者完全不同,我根本没有侵权、无所畏惧,你可是确实有侵权行为。但对方态度还算是比较诚恳。最后双方谈了一阵,和解了。 以后好长时间,我每个月都收到联邦快递,里面一张 分期付款 支票。 3. 2005 BINDVIEW/赛门铁克 2005年下半年有一天,我收到一个邮件说是急需我产品的许可,这个公司从( BINDVIEW )未听说过,于是我打了个电话过去问,对方一听,声音好像很紧张。我当时虽然觉得纳闷,但也没有多想。于是搜了这个公司信息,一个德州的上市公司,CEO是个犹太人,好像有时还跟基辛格会面之类。也没看出什么问题。又过了一段时间,突然我计算机屏幕上弹出一个窗口,上面写着这个公司正被赛门铁克收购。原来,我安装了 google 的一个软件,大概因为我之前搜索过这个公司名,于是这个软件自动弹出相关信息。这就有趣了。 原来( 后来我了解到 ),在赛门铁克收购的过程中进行知识产权清点,发现这个公司的用了我的软件,却没有许可,因此这个公司急于解决这个问题。但后来估计是想蒙混过去,但已经引起了我的关注。虽然我并不确定他们什么产品用了我的软件,我给他们写了封信,说是你们必须把所有使用我公司软件的情况一一交代。对方很快回了一个邮件说是在某某产品中用了,数量很少等等。我知道了产品名于是在网上查询,发现显然应该不止他们说的这个数字。于是要求他们诚实报告。有一天,对方CEO 突然给我一个电话,几乎是带着哭腔,说我一定给你详细报告,你不要起诉等等。我一听,这不挺讲道理吗。就答应了他。过了些时日,我再打电话过去询问进展,这家伙在电话里态度极为恶劣,完全翻脸不认人(应该是收购已经完成)。我只好找律师了。这事之后,我回了趟国,回到美国才能动作,结果拖到了2006年才启动。 起诉之后,很久都没有什么进展。我当时不知道有PACER可查,后来知道后一查,才发现律师瞒着我跟对方协议把对方回应时间延后了好几次。我很不满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对方律师如狼似虎,写动议极快,眼睛里竟然有恐惧之色。我想这律师也应该算是老牌律师了,竟然如此不济,看来是年龄不饶人啊。于是我决定换人。刚把他换了才几天、新律师还没找到,对方律师果然开炮了,连发几个撤诉动议,要把欺诈、合同等诉求去掉。洋洋洒洒,几十页纸,引经据典。 我跟两个新律师约好在我办公室见面。谈到被告的几个撤诉动议,他们表示对方的动议很强,可能只能算了。此时的我虽然对知识产权 律师们还有个特点,喜欢说别人不行,但轮到自己真要碰上什么难题又喜欢打退堂鼓。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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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AI可能是人类进化的新途径
热度 1 岳东晓 2016-3-16 08:07
昨天阿发狗与李世石的第5盘决战,阿发狗显然漏算了一个常见变化,本来李世石是领先的,我也以为他已经找到阿发狗的弱点,就没有看完。结果,李还是输了。阿发狗即使是犯一个错误,还是能够不断积累小的优势,最后取胜。原本傲气的柯洁口气也开始谦虚多了;这位年仅18岁的天才少年不胜酒力,喝醉的照片在微博流出。 阿发狗的这场胜利对于人类文明的影响是地壳构造性的变迁 (tectonic shift)。如果还看不到这一点,应该醒醒了。 计算节点是微电子器件还是脑神经元,两者是否存在本质区别。 什么是智力,什么是思维。这一系列问题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半导体电子元件的开关频率惊人,是基于化学反应的神经电信号无法比拟的。 昨天实战转播时,谷歌的工程师上台就第四局回答了一些问题。主持人问道,阿发狗一度走出不佳的招数,对此有何评论。该工程师回答说,他们围棋水平一般,当时也搞不清阿发狗的下法是好是坏;还是听高手们讲解,才知道阿发狗的应对有问题。确实,阿发狗的总设计师只有业余1段水平。而阿发狗已经是世界顶尖高手了。 也就是说,阿发狗程序已经远远超出了其设计者的水平。人类创造的智慧超过了人类。 从猿到人的进化经历了数百万年。从牛顿到现在不过300多年,人类的智力硬件没有明显提高。 或许,AI是人类加速智力进化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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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新馨向荣】布鲁克林大桥(Brooklyn Bridge)
热度 8 xinsheng 2015-9-1 22:20
【新馨向荣】布鲁克林大桥(Brooklyn Bridge)
Brooklyn Bridge (布鲁克林大桥),原称为 New York and Brooklyn Bridge 或 East River Bridge ,是美国最老的悬索桥之一。该桥由德国出生的美国土木工程师 John Augustus Roebling 设计,建于 1883 年,是第一座使用钢铁制成的悬索桥梁。大桥采用新哥特式建筑的风格,通道上方标志性的尖拱贯穿塔楼。桥面全长 1,825 米( 5,988 英尺),最大跨度 486.3 米( 1,595 英尺),当时是世界上主跨最长的悬索桥,比此前任何一座悬索桥都要长 50% ,因此成为纽约地标。 大桥建成初時,主要是供人们步行或骑车度过东河之用,后期加设电车专用道。到了 1950 年,大桥需要重修时又加设 6 条行车线。如今,电车轨道已不见踪迹,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却大放异彩,步行跨越布鲁克林大桥更成为一项广受欢迎的旅游项目。暑假期间,我的大学闺蜜一家从澳洲来纽约,我陪同客人也 一起 实践了一趟步行跨越布鲁克林大桥“壮举”。走走停停一个小时,拍了不少照片,在此分享几张。 1. 2. 3.
个人分类: 新馨向荣|6482 次阅读|10 个评论
分享 美籍台湾华人工程师机上起色心 偷拍空姐 被囚半年
热度 7 VANO 2014-10-19 14:26
拥有台美双重“国”籍的刘姓男子,今年6月间搭华航班机从美国旧金山经台北转机香港,在机内厕所装设针孔摄影机,偷拍乘客及空姐如厕影像,空姐发现后通报航警,6名被害者有3人提告,2人后来和解,另1人坚持让偷拍狼得到教训,桃园地院日前以妨害秘密罪判刑6个月。 空姐智擒报警   在美国任电子工程师的刘家杰(51岁),年收入400万元,6月21日搭乘华航CI-003班机商务舱,由美国旧金山经台北转机香港,起飞不久就在厕所安装针孔摄影机,一名空姐因厕所水龙头异常,察看时发现偷拍器材,不动声色抽出记忆卡,并贴上「待修故障」字条,等了7小时,刘男进厕所取出器材,空姐确认后报警。   刘嫌被逮时否认偷拍,空服员拿出记忆卡当场播放,证实有3男3女入镜,6名被害人中有3人提告,地检署裁定3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 刘嫌却在6月23日晚上搭机欲飞往香港,幸及时被发现阻止。   赔偿寻求和解   刘事后赔偿被害人寻求和解,但其中一名被害人认为必须要让刘接受法律制裁,坚不撤告, 桃园地院日前以妨害秘密罪判处刘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 刘嫌在飞机起飞后,将针孔摄影机藏在垃圾桶及厕所的隔板间偷拍。 空姐到厕所检查水管,惊觉遭人放置针孔摄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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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推陈出新】都市(2)-- 高楼林立
热度 8 xinsheng 2014-6-17 08:38
【推陈出新】都市(2)-- 高楼林立
1. 帝国大厦 --- 纽约市乃至美國最著名的 地標 和旅游景点之一。 大 樓於1930年動工,於1931年落成,建造过程僅410日,是世界上罕見的建造速度紀錄,被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评价为现代世界七大工程奇迹 之一,1986年被认定为美国国家历史地标。该楼樓高381米、102层,於1951年增添的天線高62米,提高其總高度至443米,是1931年— 1972年全球最高建筑,之后被世贸易中心超越。2011年世贸双子星惨遭恐怖袭击撞毁之后,帝国大厦一度再次成为纽约最高建筑。目前是世界上第20高的 摩天大楼。 2. 天梳 这两张图片分别拍摄于今年2月与3年,雪天与晴天,各有情趣。 3. 纽约东河 沿着东河岸边散步或慢跑,应该是个浪漫的选择。 4. 流光溢彩 这是一张逆光照,但楼面墙上光波荡漾、流光溢彩。那是对面楼各个窗户玻璃对太阳光照射的反射与折射。
个人分类: 出新创意|7362 次阅读|21 个评论
分享 中国教育的问题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
热度 1 稻草 2014-6-7 21:14
中国的教育不足之处,其实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是社会价值观的问题,如果社会对各种人才都平等对待,那将是一个多么人才辈出的时代啊,例如汽车修理师,理发师,程序员,糕点师,歌手,鼓手,生物工程师,公务员,潜水员,教授,演员,研究员,老师,心理咨询师,律师,幼师,编剧,漫画师,焊接师。。。,等等,这都是这社会的人才。为什么不这样呢?其实德国、美国的教育理念就这一点比中国强。
个人分类: 时事评论|2616 次阅读|2 个评论
分享 中国的衣服为什么洗不干净?
8288 2013-11-3 16:07
【作者按:本文想要强调的是,不要盲目迷信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管理部门、企业、媒体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应该重新梳理一下,以适应这个新的时代。】 深圳姑娘张子婷曾经在德国生活了9年,4年前因为工作关系回到北京定居。爱干净的她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衣服总也洗不干净,和在德国时的情况相比差距非常明显。“我感觉问题就出在国产洗衣粉上,质量比德国的差多了。”张子婷对本刊记者说,“德国不但有专门针对白色和彩色衣服的洗衣粉,还有专门用来除去酒渍、咖啡渍和血渍的洗衣粉,甚至还有在不同水质下使用的洗衣粉,种类特别多。国内洗衣粉好像特别喜欢添加消毒水,除此之外其他功能很少,即使有的话效果也明显比不上德国的洗衣粉,肉眼就能看出差别。” 当然,张子婷的看法纯属个人感觉,并不足信。那么,中国洗衣粉的质量到底如何?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是否真有那么大差距?只有科学试验才能告诉我们答案。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主管的《日用化学品科学》杂志今年8月份刊登了一篇论文,证实了张子婷的看法。这篇论文是由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Novozymes)的工程师王燕飞和徐清合作撰写的,题目叫作《利用全规模洗涤方法对比评价几种国内外洗涤剂的去污性能》。文章比较了23种产自美国、欧洲、拉美地区和中国的洗衣粉和洗衣液(以下统称“洗涤剂”)在实际生活中的洗涤效果,发现在相同洗涤温度和洗涤剂浓度等条件下,来自欧美地区的洗涤剂显示出了比国内同类样品更为优异的洗涤性能。 文章作者使用白度仪测量洗涤干燥后的污布在460nm波长光线下的反射值,以此来衡量洗涤剂的去污效力。结果发现,欧美洗涤剂样品在去污力上比国产样品高75~125个反射值单位,这是一个肉眼可以分辨的显著差异。更有意思的是,作者同时比较了国产洗衣粉和洗衣液在同等情况下的去污效果,发现除了一种洗衣液之外,其余7种国产洗衣液的去污力都要比洗衣粉低,双方差距同样非常明显。 既然如此,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因为国家标准定得太低了? 天津工业园内的某品牌洗衣液生产线 国家标准的变迁 是什么决定了洗涤剂的去污力呢?答案是表面活性剂的数量和性质。 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中最主要的成分,这是一种既含有亲水基又含有亲油基的分子,脏衣服上不溶于水的污渍与表面活性剂的亲油基相结合,然后在亲水基的帮助下溶解到水里,最终被冲进下水道,衣服就洗干净了。 通常情况下,表面活性剂含量越高,洗涤效果就越好,于是早期的行业标准都是根据表面活性剂的含量来制定的。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一直用15作为标准,即表面活性剂的含量不得低于15%。这是一个简单易测的化学指标,达标与否一清二楚,很难造假,非常适合作为行业标准来使用。 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联想到牛奶的检测标准。牛奶合不合格与蛋白质含量直接相关,而测量蛋白质含量用的是氮原子,于是一些造假者使用含氮的三聚氰胺充数,导致了一场食品安全危机。表面活性剂不存在造假问题,类似情况不大可能出现,但是有些表面活性剂会污染环境,这就需要国家出面进行监管。 “衣用洗涤剂目前主要有两个产品标准,即洗衣粉国家标准GB/T13171-2009和洗衣液行业标准QB/T1224-2012。”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华涛对本刊记者说,“这两个标准既界定了产品质量,也兼顾了环保,比如规定不得采用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或者四聚丙烯烷基苯磺酸盐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原料,并规定所用原料必须符合《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GB/T26396)的规定。” 那么,有了这两个标准,把产品质量和环境影响都管住了,是不是就没问题了呢?答案不是这样简单,因为洗涤剂的质量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仅用一个标准来衡量远远不够。 “表面活性剂是一类化学物质的总称,一共有几千种之多,它们的去污力都不一样,对于不同的污垢也有不同的洗涤效果。”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张蕾对本刊记者说,“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企业认为,如果只用表面活性剂浓度指标来管理的话,并不能准确地反映出产品质量,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反而会把企业管死了,阻碍了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诺维信就是其中之一。这家总部设在丹麦的跨国公司生产多种洗涤剂专用的酶制剂,通过酶解污渍的方法减少表面活性剂的使用量。该公司政府事务和公共关系总监何育萍告诉本刊记者,绝大部分表面活性剂都是从石油产品中提炼出来的,不但消耗了宝贵的化石能源,而且对环境也不太友好。 何育萍为本刊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中国市场上一款比较畅销的洗衣粉每洗一次衣服大约需要使用68克,其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含量为12克,添加了该公司生产的复合酶制剂后,表面活性剂使用量减少到了9克,洗涤效果不降反升。中国每年的洗涤剂消耗量约为300万吨,如果全都改用这项技术,关键稀释体积(CDV,水毒性测定指标)将减少12%,亦即减少了2×1012次方立方米,相当于保护了676个鄱阳湖免受污染。如果再使用浓缩产品,将带来两倍的效果。 即使我们不考虑环保问题,仅从洗涤效果衡量,表面活性剂含量也不是唯一有用的指标。“洗涤剂里面除了有表面活性剂之外,还要添加多种功能助剂,提高对特殊污渍的洗涤能力以及改善对衣物的护理能力。”张蕾对本刊记者解释说,“比如使织物保持柔顺、不易掉色、不易串色,以及提高衣物的易去污性等等。但是加入功能助剂往往会提高成本,如果国家标准中只有表面活性剂含量这一项指标,功能助剂加得越多往往就越不好卖,这就降低了企业推动技术革新的热情。” 这个道理很简单,管理部门也不傻,于是在含量指标之外又加上了一个性能指标。顾名思义,性能指标测的是洗涤剂的实际去污效果,除了和表面活性剂含量有关外,同时也能体现其他功能助剂对去污效果的影响。从理论上讲,性能指标显然要比含量指标更能准确地反映出洗涤剂的真实去污力,也更能促进厂家提高技术水平,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但是,性能指标说起来简单,实行起来却很困难,原因就在于测试过程较难标准化,测试结果波动比较大,而且性能指标也不可能涵盖生活中的所有污垢,被测污垢对象对产品好坏评判影响很大。 一名消费者在北京某超市内选购洗衣粉(摄于2007年) 据张蕾回忆,国家有关部门曾经使用多年的性能检测方法非常简单,只用一块标准污布作为样品,与待测的洗涤剂一起放入一种专门的去污机中进行漂洗,然后和标准洗涤剂做对比。标准洗涤剂含有15%的表面活性剂,是业内公认的底线,如果一款洗涤剂的去污效果等于或者好于标准洗涤剂,就被认为是合格产品,反之就是不合格的。问题在于,这块污布过去一直是手工染制的,均匀度无法保证,检测结果的重复性很差,同一批产品有时能过有时又不能过,企业怨声载道。 更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早期的那一块污布上涂的是炭黑,用来模拟日常灰尘,但实际生活中的污渍显然不止灰尘这一种,还有领口袖口的油渍和各种食物残渣造成的蛋白污渍。于是2004年国家有关部门又出台了新政策,增加了皮脂污布和蛋白质污布,把性能检测的污布数量从1块增加到了3块。此后又对污布的制作工艺做了改进,用机器染布取代了手工染布,增加了稳定性。 为了与新的性能指标相配套,新法规同时对浓度指标进行了修改,把表面活性剂浓度的最低标准从15%降到了13%,给企业进行技术革新留下了空间。“曾经有人认为,洗涤剂的含量标准从15降到13,说明我们的国家标准降低了,导致国产洗涤剂质量下降,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曾经参与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张蕾对本刊记者说,“因为在降低含量标准的同时性能测试从1块污布增加到了3块污布,标准应该说是提高了,所以我认为国家标准反而是比过去更严格了。” 可是,不少企业对这个新标准仍有意见。比如宝洁公司就曾在一次性能指标测试抽查中被查出去污力达不到国家标准,但宝洁认为,3块污布的测试结果并不能准确地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他们公司的产品对于实际生活中的污渍的去污效果是好的,消费者可以接受。 “发达国家的老百姓生活条件好了,衣服没过去那么脏了,所以一些外资企业认为,洗涤剂的去污力不必像过去那么高,应该在其他一些性能上做文章。”张蕾对本刊记者解释说,“他们一直在抱怨中国目前的3块污布测试方法太过理想化,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应该增加污布的种类,尽量和日常生活接轨。” 前文提到的那篇发表在《日用化学品科学》杂志上的论文所用的污布种类就非常多,除了标准的3块污布外,还使用了包括茶、血、咖啡、红酒、墨水、口红、橙汁、酱油和火锅底料等32种污布,涵盖了实际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污渍。另外,试验所用的洗衣机也不是重复性较高的工业用“立式去污机”,而是从商场里买来的普通民用洗衣机。 那么,用这个方法来做性能检测,是不是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呢?答案同样是否定的。这个方法只适合在同批次试验中做相对比较,如果更换了试验人员和实验室,其结果则不具备重现性,很难作为标准检测方法。而且,选用什么污布也因人群和生活习惯而异,很难标准化。国家标准采用3块标准污布和立式洗衣机来做性能测试,其目的就是要减少试验的不确定性,尽量做到准确公正。如果增加污布种类,试验的可重复性一定会降低,生产厂家就更吃不消了。于是,不少企业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学习西方国家的做法,修改现行的国家标准,只管环保就行了,产品质量不再设限,依靠企业自律和市场机制来管理。 这个提议遭到了张华涛的反对:“现行标准是对产品的一个基本的理化和性能的要求,企业按照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来生产,就能够保证产品质量,满足消费者的使用和安全性需求。如果连现行标准都达不到,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就无从保证了。”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提出,为了鼓励创新,应该取消表面活性剂含量标准,只采用性能指标。针对这个提议,张华涛也表达了不同意见。“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产品的基本成分,如果连这个指标都达不到,那不管是去污力,还是其他产品性能都无从保证。”张华涛对本刊记者说,“创新当然要鼓励,但也是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才称得上是创新。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小企业就连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都达不到,还谈何创新?即使要创新,也应该是百变不离其宗,目前全世界表面活性剂有4000多种,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更加高效的表面活性剂进行复配等方法,来达到创新。因此国家标准并没有限制创新。” 相比之下,张蕾的态度较为温和。“如果从促进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我认为应该以性能指标为主,鼓励洗涤剂成分的多元化,比如用复合酶来代替一部分表面活性剂。”她对本刊记者解释说,“但无论怎样,中国目前还没办法取消国家标准,因为国土面积太大,各地发展不均衡,不少地区的消费者没有那么强的辨别能力,仅依靠市场机制来监督是不够的。”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只有餐具洗涤剂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的,不达标不准上市。洗衣服用的洗涤剂和人体健康的关系不那么直接,国家没有强制标准,只有推荐标准,不达标的产品只会被公布出来而已,并不会被直接勒令下架。但是,如果一家企业被爆不达标,对于该企业产品的销量影响很大,任何一家正经企业都会竭力避免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这个名单上,所以这个推荐标准实际上仍然具有非常强的约束力。 换句话说,中国洗涤剂行业虽然设有国家标准,但实际上也是依靠市场的力量来监督执行的,与欧美国家没有太大差别。双方的差距并不在这里,而是存在于更深的层面。 从底线原则到顶线原则 “中国的国家标准相当于为产品设定一个底线,不达标不准入市,但底线之上就不管了,全凭企业自觉。”张蕾对本刊记者说,“我刚加入这个行业的时候大家水平参差不齐,远高于底线的产品还是有很多的,但是现在洗涤剂行业竞争激烈,大家都在打价格战,降低成本的压力越来越大,导致市面上的洗涤剂产品越来越集中到这条底线附近,大家质量都差不多,最后只能去拼广告,或者看谁给的折扣多。” 张蕾是1986年入行的,那时中国刚刚开始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验阶段。如今市场经济的格局已经成型,对利润的追逐成为企业的首要目标。在一个健康的商品社会,产品质量越高,价钱卖得就越贵,钱也应该赚得越多才对。但是对于像洗涤剂这样的产品,使用者对质量的好坏感觉不明显,问题就来了。 “业内人士都知道多加点助剂洗涤效果就会更好,但是这样做需要增加成本,国内消费者贪便宜,一听说涨价就不买了。慢慢地企业也学聪明了,在包装上吹得天花乱坠,反正消费者一时半会也感觉不出来。”张蕾对本刊记者说,“事实上中国很多商品都有类似情况,其结果就是同质化现象相当严重。” “中国和欧美国家都有一根尺子,但是我们的尺子是横着放的,尺子上面合格下面不合格,于是大家都集中到尺子上面一点点,只要合格了能卖了就行。”诺维信工程师刘洋对本刊记者解释道,“欧美国家的那根尺子是竖着放的,越往上质量越好,消费者根据某件产品在这根尺子上的位置,以及相应的价格来决定是否购买,这就给生产厂家发出了正确的信号,引导他们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生产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需求的产品。” 如果把横放的标尺称为底线原则,那么竖放的标尺可以称之为顶线原则,两者代表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思路。前者把生产厂家当作潜在的敌人,千方百计严防死守,消费者则被看成是一群毫无自卫能力的绵羊,任人宰割。后者则把企业和消费者都看作同一条因果链上的一环,双方关系不是相互欺骗,而是互利互惠,相互促进。 顶线原则听上去更加完美,但只有在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里才能实现。要想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有一群聪明的消费者,通过自己的理性选择给商家发出正确的引导信号。其次要有一个公正的质量评价体系,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选择。否则,一群贪小便宜的消费者遇到一群唯利是图的商家,最后吃亏的往往是消费者。 洗衣液的热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所有洗涤剂中洗衣粉属于相对成熟的产品,各种助剂种类齐全,价格低廉,添加起来也很容易,而洗衣液的相关技术尚未成熟,所以基本上以表面活性剂为主,助剂加得少,同等条件下的洗涤效果往往不如洗衣粉。但是因为洗衣液包装做得很漂亮,有一种高科技的时髦感觉,再加上厂家为了促销洗衣液拼命打广告,在商场里大搞优惠促销,结果老百姓都以为洗衣液比洗衣粉效果好,销量直线上升。 “洗衣液也不是什么方面都差,双方各有千秋。”张蕾对本刊记者说,“洗衣液易溶解,残留少,在柔顺性和护理性等方面要比洗衣粉好。城里人衣服洗得越来越勤,对洗涤剂去污力的要求没过去那么高了,所以洗衣液也是有市场的。但是消费者应该清楚两种产品各自的优缺点,只有这样才能买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否则肯定吃亏。” 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数情况下,因为双方信息不对等,消费者肯定是弱势一方,需要有人站出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关键问题在于,到底应该由谁出面来做这件事呢?中国刚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出来,思维方式往往还停留在那个阶段,以至于很多人认为政府才是最靠得住的。但是,无数事实证明,政府受自身的角色定位所限,最擅长做的就是根据底线原则来制定行业标准,很难期望政府会把那根尺子竖起来。 行业协会也有其局限性。顾名思义,行业协会是行业内部人士的联合会,肯定会优先考虑自身利益。比如中国洗涤剂行业协会是由各家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望他们推广顶线原则也是不现实的。 媒体怎么样呢?很多消费者把维护自身权益的期望寄托在媒体身上。但是,在一个商业社会里,媒体本身也是商业机构,于是我们最常看到的情况是,媒体要么和商家合作,充当软广告的发布者,要么走民粹路线,成为一个打假者。 归根结底,消费者需要找到这样一个人或者组织,完全站在消费者自身的立场上,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终极目的。换句话说,消费者需要成立自己的协会。这件事貌似很难做到,但其实在国外已有不少成功案例,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我在德国的时候挑选洗涤剂产品很简单,只要去查一下‘商品测试基金会’的报告就行了。”张子婷对本刊记者说,“这家机构会给市面上几乎所有的商品打分,我只要根据这个榜单,选择一件最适合自己需求和购买力的产品就行了。比如我个人很看重环保,就会挑选在这方面成绩最优秀的品牌。” 这个“商品测试基金会”的德文全称是StiftungWarentest,简称STIWA。这是在德国政府推动下,于1962年成立的一家消费者保护组织。该组织自1966年起定期出版一本名为《测试》(Test)的杂志,为消费者提供来自第三方的商品检测结果和相关信息。如今STIWA已成为德国家喻户晓的消费者保护的代名词,2000年的一份民意调查显示,96%的德国人知道STIWA这个名字,其中约有30%的采访对象将该机构的检测结果作为购物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就拿洗涤剂来说,本刊记者拿到了一份最新出版的德国洗涤剂调查报告,发现测试内容非常多,不但有普通洗涤效果、冷水条件下的洗涤效果、衣物柔顺度和色彩保持能力等常见指标,还包括血污渍去污效果和草污渍去污效果等德国消费者比较关心的特殊项目。榜单后面还附上了每次洗涤的价格,方便消费者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STIWA不是个案。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欧美国家,以及日本和我国香港地区都有类似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所有这些组织公认的鼻祖就是成立于1936年的美国消费者联盟(Consumers Union)。这家组织对美国市场上出售的几乎所有商品都定期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刊登在《消费者报告》(Consumer Reports)月刊上。为了保证测试结果的公正性,该组织严守中立原则,所有测试商品均由该组织成员匿名购买,测试过程也均由该组织独立完成。他们不接受任何厂家的捐赠,也不允许任何厂家引用该组织的测试报告来为自己的品牌打广告,他们甚至不和各个行业协会及相关政府机构的专家们接触,以免受到影响。 做这种商品性能测试是要花钱的,美国消费者联盟平均每年花在测试上的经费高达2100万美元,这笔钱几乎全部来自《消费者报告》的销售收入。目前该杂志的订户总数高达730万,他们的网站也要付费才能阅读,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即由消费者自己花钱购买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为自己服务,消费者联盟从消费者那里收取一点点费用,然后为消费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 形成这样一个良性循环需要花很长时间,美国消费者联盟花了几十年才终于取得了今天的成绩,这显然要归功于美国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众多的人口。德国人口总数少,STIWA每年的订户总数只有46万左右,无法和美国比,这就是为什么德国政府每年会拿出一部分钱来资助STIWA的原因,而且STIWA的广告政策也比《美国消费者报告》要宽松一些,比如允许厂家拿STIWA报告去打广告,甚至把STIWA的测试结果直接印在商品外包装上。但是无论怎样,这些消费者保护组织的独立性都保持得很好,因为这是它们赖以生存的根基,一旦消费者怀疑测试报告的公正性,这些组织便无法继续生存下去了。 中国人口众多,完全有条件模仿美国模式。但是中国毕竟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走出来,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之间的关系还没有理顺,要想达到欧美国家的水平恐怕还要等上很多年。值得欣慰的是,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飞速发展,消费者保护自身利益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从而催生出了好几家模仿国外相关机构的国产消费者保护组织。本刊记者采访了其中两家,发现它们都尚处于摸索阶段,并且都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做了一些相应的改变。 一家是由广东时代传媒集团和消费者报道杂志社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消费者报道》,这本杂志于今年4月出版了创刊号,目前已经出到了第5期,每期64页,零售价15元。杂志内没有任何广告,内容以揭露性报道为主,产品性能测试并不多,总体感觉更像是一本报道消费领域热点事件的新闻类杂志。另一家是今年初刚创刊的《鉴客》。这是由“夸克侠科技公司”负责出版的线上杂志,专门负责刊登独立的第三方评测结果,并以某种指标和权重对商品进行排名和推荐。 “我们团队中的很多人都在海外生活过,知道美国的《消费者报告》,澳大利亚和香港的《选择》(Choice),以及英国的《谁家》(Which)等消费者杂志,对这个行业十分了解。”该品牌联合创始人苑大为对本刊记者介绍说,“每年‘3·15’晚会曝光的种种损害消费者的案例,以及去年的那个‘8点20准时发’的乌龙事件让我们义愤填膺,大家都对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感到非常不满,所以一致决定要做一个中国版的《消费者报告》,只是因为版权的原因改名为《鉴客》。” 该公司的很多技术骨干来自清华大学,有浓厚的技术背景,所以他们提供的基本上就是一份产品性能评测排名表,不涉及打假或新闻报道。换句话说,《鉴客》完全摒弃了底线原则,直接采用顶线原则,与欧美国家全面接轨。 但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这家公司在创业初期很难完全达到国外水平。比如,他们做的第一份评测报告是关于空气净化器的,但是他们并没有购买机器,甚至没有做评测,只是根据各家公司提供的性能数据,为消费者做了一个解读,最后的结果更像是一篇深度科普文章,虽然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也是十分有用的信息。 “我们假定厂家在技术参数上是不会造假的,这属于国家质监部门要管的事情。”苑大为对本刊记者解释说,“但是这些参数可以有多种解读,厂家往往会选择对他们最有利的解读,从而夸大产品的性能。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帮助消费者正确解读这些参数,从而选出最适合他们的产品。” 和《消费者报道》一样,《鉴客》目前还没有建立属于自己的实验室,只能委托第三方来做检测。因为没有实体杂志,只有线上内容,而且目前全部免费,所以该公司的盈利模式比较模糊。苑大为告诉本刊记者,他们目前依靠独立投资人注入的资金在维持,未来可能通过为电子商城提供导购服务获得佣金提成,以及出售数据库和在线报告来获得收入。 “我们也想像美国那样依靠消费者订阅杂志来赚钱,但中国的国情还不允许。”苑大为对本刊记者说,“也许我们可以借鉴刚刚在互联网上流行起来的‘众筹模式’,即由我们发起一个项目,比如空气净化器评测,然后向有此需要的网民筹资。” 虽然这个方法听起来似乎还很遥远,但苑大为相信中国的市场会借鉴欧美国家的一些优秀经验,同时保留自己的某些特色。“美国的《消费者报告》刚开始办的时候也很艰难,直到50年代至60年代才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这是和当时美国消费者维权运动的兴起是分不开的。”苑大为说,“我们根据一些国外专家的研究结果判断,中国的消费者维权运动很可能会来得更早一些,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打好基础,迎接即将到来的挑战和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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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声音的形状
热度 10 VANO 2013-6-29 16:29
“水族声学”工作室的主人Mark Fischer是一名51岁的电脑工程师,他致力于采集鲸鱼等动物的声音,并将声波转化为由色彩和图案组合而成的图像。催眠术可以使人看到由某种听觉体验转化而成的图像,而Mark采用的先进技术却能真实捕捉到跳动的旋律,如蟋蟀的嘶鸣、鸟儿的叫声及海豚的歌唱。 Mark首先用高质量录音设备记录下动物的声音,将其转化成“微波”,然后用彩色成像软件着色,最后就可以得到几何图形和花朵形状的图案,这些美丽的图案看上去好像从万花筒中看到的世界。Mark将这些图像称为“声音的形状”。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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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美国华裔工程师夫妇被控窃密案定罪(图)
热度 4 ojx111 2012-12-2 14:27
文章来源: 中国日报 前通用汽车公司 (GM)华裔工程师杜珊珊 (Shanshan Du,译音)被控偷窃该公司油电车机密,并可能使用于中国一桉,30日被联邦陪审团裁定偷窃商业机密罪,她的丈夫秦榆(Yu Qin,译音)也被裁定电讯诈欺和销毁文件的试图妨碍司法罪。   杜珊珊面对最高10年有期徒刑,秦榆面对最高30年有期徒刑。他们的判刑日期并未排定,杜珊珊、秦榆在被定罪后互相握手,但没有发表评论,他们的律师也拒绝评论。   54岁的杜珊珊和51岁的秦榆的审判桉进行了数周,检察官告诉陪审团说,杜珊珊在2003年成功调往可接触通用油电车技术的部门,到2005年离职前,她偷窃了许多机密文件,检方在她与丈夫家的至少七部电脑中发现通用公司的机密文件。检方并表示,这项技术的价值至少为4000万美元。   美国华裔夫妇秦榆 (左)和杜珊珊因窃取通用商业机密被定罪。   虽然秦榆自己成立千禧科技国际公司,和宣称与通用公司的海外竞争者接触过,但美政府并不认为这些资讯被送到中国去。   杜珊珊和秦榆都是美国公民,他们在2006年被通用公司指控偷窃机密,调查人员搜查他们的家,并密切监视他们,发现秦榆在一个杂货店用碎纸机销毁文件。他们在2010年各被控三项偷窃商业机密和电讯诈欺罪,秦榆并被控妨碍司法罪。   辩护律师承认,杜珊珊夫妇拥有通用公司的资讯,但宣称其商业价值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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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虎妞自夸,说她是工程师
热度 16 兔儿爷 2012-11-22 14:21
看看虎妞工程师干的活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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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中日武器到底谁强 三菱工程师说了实话
热度 19 cat 2012-7-21 03:18
这是从新浪上转的,我觉得比较实际。 —————   空军装备方面 中日都生产了自己的第3代战斗机。日本是F-2,中国是歼10和歼11。通过研制、仿制,中国完全掌握了第3代战机的设计和生产技术。而日本虽然在某些技 术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日本并没有完全掌握第3代战机的设计和生产技术,日本任何新战机仍然必须依靠美国。而中国在第3代战机已经毕业了,同时具备了第 4代战机的研制能力。下面通过具体技术分析,来看看中日两国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第一,空气动力设计:中国已经基本解决先进战机的气动设计问题。通过大量的型号设计,中国已经培养了一批具有经验的航空工程师和设计师。而日本工程设 计经验不足,F-2的外型设计模仿F-16,同时大量设计依靠美方。因此到现在日本还不具备独立的先进气动外型设计能力。   第二,结构和材料:两国水平大致相当。在设计上已经有现成的设计软件,在使用计算机进行机体3维数字设计上中国已经走到日本前面。日本的复合材料技术 比较先进,其机翼复合材料一体高温固化技术世界领先。但这个技术不够成熟,制造的机翼后来出现裂缝。中国引进了俄罗斯最先进的钛合金加工技术,同时中国复 合材料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因此中国已经比较完整地掌握了先进战机的材料技术。中国成飞有了歼20,而日本的心神一直都处于假想阶段。   第三,电子系统:日本在雷达火控技术上领先,日本的有源相控阵机载雷达属世界先进水平。中国机载雷达水平还有差距。但在一体化电子系统设计和整合方面中国没有差距。中国掌握了数字电传技术,而日本没有掌握这个技术。   第四,动力系统:中国已经可以自己设计制造先进涡扇发动机,而日本没有相应的能力。   海军装备方面   以日本最先进的金刚级和中国170舰比较。据可靠消息,170舰使用的是有源相控阵雷达。而金刚级使用的是美国的无源相控阵雷达。170舰整个作战系统是中国的,而金刚级的作战系统是美国的。导弹技术上170使用自导防空导弹,而金刚级使用的半主动制导。   反舰导弹的差距更加明显。170舰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现在中国可以完全独立自主制造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战舰。而日本在作战系统和舰用主机方面还需要依靠美国。金刚级的优势在于载弹量远远超过170舰。反潜战水平也大幅优于中国。   在潜艇方面,中国潜用柴油机还需要进口。国产柴油机噪音大,比功率低。日本潜艇整体技术领先,但比中国使用的德国柴油机无技术优势。中国在AIP技术上国际领先,在燃料电池技术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而日本不具备这个技术。日本千方百计想得到中国的燃料电池技术。在潜艇材料上中国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噪音控制上中国也不落后于日本。只是声纳系统还有一些差距。在引进法国和俄罗斯技术以后,这个差距已经很小了。   中国拥有核潜艇,中国核潜艇发展了两代。苛刻的中国海军对新一代核潜艇非常满意。而日本没有。   从以上分析看,中国在海军技术上已经赶上和超过日本了。但由于过去长期落后,欠账太多,所以中国海军的实力还赶不上日本。但中国海军的赶超势头是有目共睹的。   中日在海军技术上的差别同样是中国具有完整全面的军事工业体系,可以自主完成军事装备的设计制造。日本基础工业实力雄厚,在柴油机、和某些电子技术方面领先。但必须依靠美国的一些技术支持,才能完整地制造现代化军舰,才能形成海军战斗力。   现在中国军事工业已经提供中国军队以先进的武器装备,使之不低于日本,问题是PLA如何使用这些装备,使之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   陆军装备技术方面   以主战坦克为例,火炮、装甲技术中国领先。日本不具备生产高膛压火炮技术,只得引进德国许可生产坦克炮。中国完全具有高膛压火炮自主技术。与德国技术相当。装甲技术在各国都是最高秘密。但中国99式坦克的防护远远超过日本90式。   火控技术相当,其2000米动对动首发命中率相当,大约在85%。日本的优势在于动力系统。不过日本使用2冲程发动机表明日本的高比功率4冲程发动机技术不过关。如果中国的1100千瓦发动机过关的话,在这一领域也赶上日本。 日本国防工业寓军于民战争潜力深藏不露   根据相关国际条约规定:日本总兵力不得超过10万,军舰数量不得超过30艘,不能拥有航母及核动力潜艇,作战飞机数量不得超过500架,不得拥有远程轰炸机,不得发展弹道导弹技术。   为了突破这种限制,日本采取了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的做法,把战争潜力深藏于民间。寓军于民的政策,使得日本很多企业都拥有军工背景。目前,日本已建立门类齐全、水平较高、寓军于民的军事工业体系。一旦战事爆发,深藏不露的日本才会真正显露出其巨大的战争潜力。   但日本三菱重工的高级工程师井边度修曾经对中国记者坦承,日本的整个军事体系是绑在美国的战车上。离开美国,日本的整个军事体系立即瘫痪。而中国是具备一个完整的军事工业和军事科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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