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nzhubay.com

珍珠湾全球网

 找回密码
 用户注册

tag 标签: 新闻发布会

相关帖子

版块 作者 回复/查看 最后发表

没有相关内容

相关日志

分享 东北混改: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违反中央决策
稻草 2016-12-11 17:57
  作者:夏小林 竞争类国企“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政策,是臭名昭著的、已难以公开喧嚣的“国企退出竞争领域”观点变种。   据中新社报道,2016年12月1日沈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国资委一副主任介绍,在“推动东北振兴”中,“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在此轮改革中,沈阳对竞争类国企原则上都要进行股份制改革,……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竞争类国企“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   这样做的经济后果会很严重。沈阳市是大国企重镇,号称“东北的中心城市”“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重工业基地,有着‘共和国长子’和‘东方鲁尔’的美誉”,亦是国家“振兴东北”战略的一个“棋眼”,具有较强影响力。新一轮“东北振兴”之国企改革篇果真如此开场,那简直就是在经济上预演一场具有颠覆性的荒诞剧。这种方案能够出台,辽宁省政府等也应负有责任。   这样做的政治后果是违反中共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一系列重要决策。   2016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有关会议发表的国企混改部署的某些内容也需要讨论。国企改革要实事求是,向党中央看齐,要守法。有违反之处要及时改正。   主要政策性建议:(1)按国务院分工“牵头”国企改革的国务院国资委,既要统筹兼顾,发挥有关各方积极性和专业特长,也应拥有为其他相关部委、地区及重要国企改革计划和实践严格把脉、把关的职权。2017年国企改革既要考虑进度,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2)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善于抓住、化解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消除乱“突破”、乱“打破”的干扰,如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地区或有重大影响企业及时进行指导性、指令性政策兼备的“窗口指导”,保证党中央的国企改革计划稳步推进。改革中发现重大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以进一步完善改革计划,精益求精。   本文分七部分:(1)“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是消灭国企;(2)党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禁止“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3)国企改革须“戳断‘死了病才好’的产权逻辑的脊梁骨”;(4)某学者的国企混改观讨论;(5)坚持国资国企自信+“拿来主义”;(6)公司股东是“非神圣同盟”;(7)总结和建议。    一、“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是消灭国企   第一、对竞争类国企“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的泛泛规定与国企改革存在严重冲突,这表明沈阳市政府(特别是市国资委等)的政策逻辑自相矛盾。   因为,一方面说“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为了解决竞争类国企现存问题,促进国企发展壮大的改革;另一方面,却又规定竞争类国企改革要“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减少国企的国有股可以不存在底线。如此一来,等于政府(包括相应的党组织)在直接主张、鼓动竞争类国企改革可以放弃企业的国有资本控制权,在这些企业中实行中、外私人资本控股,从而彻底转变这些国企的所有制性质。这不正是一些美国政客推销的“国企死了病才好”的私人产权逻辑吗?   如此规定之下的竞争类国企混改,是在改革中解决国企“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还是借解决“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为消灭竞争类国企打开了“绿色通道”?   沈阳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将如何解释其国企改革方案中的这种自相矛盾呢?   这种政策规定,与前些年一些右翼经济学人、资本媒体主张的“国企退出竞争领域”错误观点相比较,形式上改头换面了,实质上却如出一辙、相互呼应。这些年来,国务院国资委等坚决抵制了它。   第二、“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搞私有化就真能够解决竞争类国企“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是天方夜谭、“傻瓜经济学”。   如是,全世界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被一些党员干部、专家顶礼膜拜的美国等OECD组织成员国的私企,及在以私企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就应当没有“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了吧?这种美利坚的“傻瓜经济学”,东北地区真有党的高、中级干部信?其他地区是不是也有这种现象呢?这种事情值得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方面关注。   如是,OECD组织成员国及新加坡等同样经营着部分竞争类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效果还不错,他们是不是也要反过来学习沈阳市政府等的这种“改革新举措”呢?   如是,中国非公经济中,特别是在东三省、长三角、珠三角的私企中,就不应该存在严重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了。但谁信呢?例如,就是针对东三省,自然包括沈阳市,全国工商联有关报告也曾毫无顾忌地指出,该区域内非公经济总体上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转型升级慢,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生产经营困难”;“二是创新能力弱,缺少品牌意识,缺乏市场竞争能力”。 在这后面,难道就没有所谓“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了吗?   不过,如果承认中国非公经济也有 “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那么,是不是也要其同国企一样,需通过“放开家族股权比例限制”方案来求解呢?他们“求解”的资本对象又应该是谁,该不是国资国企吧?但是,怎么国务院、发改委等的文件多年来就一直在鼓励他们“独资”“控股”经营呢?这是不是意味着国务院、发改委等认为,“独资”“一股独大”与中国99%以上的企业即私企(及外企、个体户等)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或者,这类企业就不存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不用“求解”了,还是老子家族企业“一股独大”,乃至100%控股就得了?   这里顺便也调侃一下:在美国权威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可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私营)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的普世观点?   简言之,沈阳市政府(及国资委等有关方面)是不是又企图在新一轮“振兴东北”中实现“国企从竞争领域退出”的伪改革呢?嫌疑很大呀!起码,其通过国家媒体向全国发出的这些信息就包含这样的内容了。这种病态改革要“传染”东三省,继而是全中国?    二、党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禁止“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   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数次考察东北时,根据实际情况一再发出重要指示,“振兴东北”要毫不动摇坚持“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些指示在东三省的国有经济中,适用面最大的就是有人处心积虑、千方百计要清除的“竞争类国企”。因为这些国企数量最多,其中重要大型企业(含军工企业)不少。   在2015年9月1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关于“竞争类国企”改革的基本规定也是禁止“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的。国务院国资委对该问题态度也是鲜明的,坚定不移地执行《指导意见》。   东北地区党组织和政府公务员们对此应该是心知肚明的。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是“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其中,“商业类”含“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国企,也包括关系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的竞争型国企。于此,可以将它们通通视为属于更宽泛概念的“竞争类国企”。   第一,针对“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改,《指导意见》使用了来自公司法的一系列具有明确内涵或量化标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的法律概念,如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这些概念与沈阳市政府“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这种含糊不清、漏洞百出、暗藏私有化“特洛伊木马病毒”的错误规定是水火不相容的。   如《指导意见》第五条明确指出: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其中,可有哪句话说了“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亦即“竞争类国企”改革可以“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的一般性规定?   恰恰相反,《指导意见》强调的,或者置于首位、第二位的政策选项是“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末位的是“也可以参股”。这些重要的具体决策、概念在公司法框架下,都是有明确内涵或量化标准可寻的,且其中没有一项与“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所允许的卖光国有股权、出清国资有关系。相反,这些规定都是严禁借口混改“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的。   怎么,中共中央制定的国企改革政策,就是沈阳市政府等相关方面搞“修正主义”的对象?有人针锋相对,硬要把出了中南海的政策踢回红墙内去?   第二,“竞争类国企”中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不少,其改革更不允许“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指导意见》规定,对其须实行“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全资”。搞好这些重要国企,与辽宁省2005年所谓的“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规定或没有太多关系,或是就没有关系。   谁也不能够否认,“竞争类国企”中是存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的。   而从全球竞争视角评估,一些所谓国内垄断型大型国企也属于竞争类企业,其中一些企业面对同行业欧美跨国公司的强大竞争力,还是属于“小字辈”的竞争对手,更需加快发展壮大。   对于以上这些事关重大的“竞争类国企”,可以“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吗?沈阳机床集团、沈飞、军工集团等处于激烈国际竞争中的大型国企(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也要因其有“竞争类”属性而被“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吗?绝对不能够允许的。   如《指导意见》第五条就此明确指出: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特殊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显然,文件已明示了,这些重要国企的国资或国有股控制地位是不容削弱或取消的,有的还要保留“国有全资”。如此,怎么可以仅因其要在国内外市场中竞争发展而“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呢?市场竞争居然能成为可以对国企实行彻底私有化的口实?莫名其妙!   再说具体一些,沈阳市由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企业集团有28家。这些多多少少都涉及市场竞争的集团及其他国企,或其中大部分企业的混改都可以“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并为辽宁省乃至东三省国企混改作示范吗?   用文学语言说,迄今为止,习近平说东北振兴要坚持“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仍余音绕梁,中共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也墨迹未干。怎么,有政府公务员就要“屏蔽”“取而代之” “宁右必左”了?   第三,沈阳市政府“对竞争类国企……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一说来源考。   看历史,其本源是国内多年中喧嚣尘上的“国企退出竞争性领域”错误观点。   看现实,沈阳市政府“对竞争类国企……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一说,当是自以为从《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混改意见》)找到了某种依据。而这又和个别“权威专家”“著名经济学者”对其进一步乱解读有密切关系。   1、《混改意见》不足为凭,因其错误地删除了竞争性国企中国资“可以绝对控股”等关键词,漏洞百出。《混改意见》主要由国家发改委体改司负责完成,是《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之一。由于当时该司负责人认识偏差等原因, 其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缺陷。如与《指导意见》比较,它不仅过滤、删除了《指导意见》中“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主要政策目标,还将《指导意见》关于 “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及“公益类”国企混改中,国资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独资”等操作性关键政策都给过滤、删除了。结果,它把属于落实性质的、规定细则的、属于N系列的配套文件搞得比《指导意见》还简单、还“原则”和还“抽象”,完全颠倒了两个文件之间的主、辅关系,给人的印象不是 “纲举目张”,而是“纲举目闭”,等等。   当然,我们注意到,在《混改意见》发布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又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和语言对媒体补充道,《混改意见》也认为,“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不过,既然如此认为,国家发改委有关公务员为什么就是不肯把“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的党中央重要规定写入自己牵头完成的《混改意见》,而是在《混改意见》中刻意将它们全部过滤、删除了呢?至于连维良对媒体的有关解读,那是十分容易让人忽略的,其权威性也无法和国务院文件相比较。 例如,这里涉及的沈阳市政府等对此就是不以为意的。   2、“周专家”依《混改意见》妄说《指导意见》也规定“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国企混改国有股不设限”。2015年9月24日国务院《混改意见》公布,同年10月10日国资委主管的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原国资委副局长周放生就发文表示,《混改意见》明确规定“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国企混改国有股不设限”,并进一步妄称“这与中央22号文件(即《指导意见》--引者注)的要求是一致的”。 当日晚就有40余家网站转发了周文,其影响迅速扩散。后来,原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还曾在2015年12月份《经济导刊》发文批评过这种错误观点。   3、厉以宁在全国政协妄说竞争类国企混改“国有资本所占股权比例不设底线”。2016年3月10日,央广网记者张雷报道: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85岁高龄”的“著名经济学者厉以宁在第一个发言时就强调:‘竞争性行业积极探讨和实行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所占股权比例不设底线。’” 他这个错误的观点,其依据应该也是国务院的《混改意见》。或者,这个在“两会”、政府机关和党、政、商媒体影响较大的北大老教员是直接照搬了周放生的荒唐观点?   4、最后,这也可能是沈阳市政府等自创的。因为,《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因地施策、因业施策”。所以,可能该政府认为根据此政策,本地区就是适合“对竞争类国企……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   但是,《指导意见》在“因地施策、因业施策”之前,是设有限制性条件的,即“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并继而明确规定在这里“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于此,估计沈阳市政府等的“一刀切”式“创新”面对《指导意见》“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规定时,应该是又遇到不可协调的矛盾了。    三、国企改革须“戳断‘死了病才好’产权逻辑的脊梁骨”   第一,沈阳市政府“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之说,根植于私有产权迷信,不具有普适性。   单独而言,产权(或股权)多元化本身可能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更不堪承担解决国企诸项问题“主要途径”之重任。地球上,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产权多元化的私人公司破产倒闭,存在诸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乃至危害国家政治、经济全局的事例并不少见。否则,搞好一个公司也就太轻而易举,企业家、公司管理、技术开发、产品结构、政策环境、市场周期等诸多复杂的主客观因素等也就根本不值一文了。至于党的领导、中纪委检查、政府监管、工会协商、社会监督等就更不在话下了。只要实现“招商引资”和公司产权结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就齐活儿了!   这种说法是可以导向私有化。同时,它也将国企改革简单化、戏剧化和庸俗化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了。这与发达国家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也是非常矛盾的。因为,这种理论往往是在强调企业内外多种因素的合力作用,并不排斥各国公司法允许的独资经营和体现了“一股独大”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既包容了股权结构的国别差异性(如德、日和美国的差别等),也包容了股权性质的差异性(如私人股权和国有股权),在方法论上靠近辩证唯物主义,也较符合现实。   第二,“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既与全球大多数私企等产权结构相矛盾,也与党中央《指导意见》对商业类重要国企可以实行“国有资本控股”“国有全资”和公益类国企可以“国有独资”重要决策等存在矛盾。   所以,将其上升为国企改革“主要途径”的理由十分苍白无力,且缺乏国内外广泛的事实支持。这一点,我在《“一股独大”不是国有企业的弊端》等文中,已引用国内外私企、国企的相关数据和文献予以说明。基本点是:“一股独大”是世界范围内公司的普遍现象,没有证据表明它必然导致低效率。更何况,国内私企、外企绝大多数都是追求“绝对控股”或独资经营的。国务院等也一再发文鼓励他们这样做,并不认为这种产权结构会对私企、外企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效率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还应该注意的是,党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已再次明确重申,对商业类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国企可以实行“国有资本控股”“国有全资”(允许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公益类国企可以“国有独资”。显然,这些精彩内容不仅是对私人产权迷信和“傻瓜经济学”直截了当的否定,也完全否定了还需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一说。国企功能有区别,具体情况更是千差万别,政策应各有不同,其改革哪能由“一刀切”的“股权多元化”来当 “突破口”。   第三,基于以上两点,可以看到沈阳市政府“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观点,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存在逻辑矛盾。   1、虽然有政府领导认为“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的“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但是,这种观点却不能够普适于国内的私企、外企和资本主义国家的私企、国企。或者说,其并不适用于世界上(包括中国内部)的绝大多数企业,而是有人要搞私有化为国企量身定制的。   2、如上所述,它也不适用于中共中央历来规定的重要国企要“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全资”等的重要决策。   3、就一个产权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在实践中却硬要推行美式“双重标准”,鼓励私企、外企独资经营,国企却不行!如这种自相矛盾的政府逻辑能在改革中大行其道,会有好结果吗?逻辑的混乱将可能导致行动的结果一塌糊涂。   4、国际经验显示,混改或曰“股权多元化”后企业绩效和企业治理结构方面的微观经济效应未必明显。重复作者在《评国务院混改意见》中的话:   近些年,一些美欧经济学家等组织的一项大规模跨国研究也从一个侧面证明,在西欧国家国企混改乃至“完全私有化”的“大多数案例中,私有化的微观经济效应并不明显,无论是在私有化企业绩效还是在企业治理结构方面,都是如此。”在分配上还有逆反效应。由此看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革或“私有化”也可能多是“无效劳动”,镜花水月。在世界上“私有化”并非是包治百病的灵方。   所以,如果有人真想寄厚望于“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是解决国有企业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主要途径”,应该不是“真理在握”的。   国企改革必须戳断“死了病才好”的产权逻辑的脊梁骨!王小强博士的这个观点非常好。    四、某学者的国企混改观讨论   与上密切相关。2016年9月28日在北京“国家发改委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专题会”上,面对众多中央企业和部门等,某学者副主任在部署任务时提出要将混改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破除行政垄断、打破市场垄断,……允许乃至引入更多的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改革任务可探索的有效途径”的政策性观点。这些内容更需要讨论。   国企引进“更多的非公资本”,就真能如其所说,“达到‘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预期目标。……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重组整合,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劳动生产率,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行政化、外部行为非市场化的问题”?   估计体制内外没有几个人(包括经济学人)对此信以为真!“乌有之乡”不信,“天则所”也不会信。中间派在回顾一下20世纪90年代的俄罗斯之后,也会表示怀疑。   因为,那个年代的青年经济学家盖达尔曾在叶利钦面前“向上天发誓”:私有化(按西方学术界、政界的定义,这里面既包括国企股份制改革--“部分私有化”,也包括彻底出售国企--“彻底私有化”)将让国家各个方面会变好。结果得到的却是祸国殃民的“野蛮资本主义”或“黑社会资本主义”。   另外,OECD组织成员国中,现在有几家政府还在“打破市场垄断”,而非促进市场垄断,以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力?号称自由市场尖峰国家的美利坚还在国内“打破市场垄断”吗?在近30多年中,似乎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中出现过持续不断的高调反垄断现象。先是20世纪80年代,戈尔巴乔夫在苏联搞非国有化和私有化,专门批判国企垄断。后来,叶利钦则采取盖达尔的“休克疗法”,把国企垄断变成私企垄断后,就再不拼命反了。再后来,就是中国的一批自由派经济学人,及有的“学者型官员”学而后知之,又开始拼命反“国企垄断”“行政垄断”,然后……再等等看是啥情况。这是不是在某些方面应了马克?吐温“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这句话?   另外,某学者应当知道,前些年美国斯蒂格利茨教授倡导的一项全球性研究表明,OECD成员国的国企混改(他们称为“私有化”)后,企业绩效和企业治理结构方面的微观经济效应并不明显。俄罗斯等就更不用说了。其相关研究报告,早已集结在《私有化:成功与失败》一书中了。   紧接着的3个中国式问题是:   第一、私企帮不上国企大忙。   中国有几家私营企业达到了上述某学者要求的“花无缺”式公司境界,以至于还能够团结起来,帮助许多国企达到此等妙境?这是不是在 “缘木求鱼”“磨砖成镜”“掘地寻天”呢?   这些年来,全国工商联满世界发表的三大信息,一是有实力的私企不多,特别是在制造业中。如在营业收入排名前十的上市私营公司中,只有4家公司在制造业,其两家分别是生产饲料、小家电,另2家是生产汽车;二是2000多万户私企基本上都是家族控股、管理的类型的。三是如果不让私企控股国企,企业主就不会来参加国企混改。大富翁们也纷纷表态:此言甚是。我在《评国务院混改意见》、《2014:国企与改革》等文章中对这类情况有更多的分析,这里就不重复了。简言之,仅凭工商联已说出口的私企缺乏实力、缺乏制度/管理优势、缺乏参与混改动力三大问题,混改中私企就帮不上国企大忙。反过来说,广大国企真要依靠私企入股来飞升“高大上”之新境界,也是“空想社会主义”或“空想资本主义”。   本届政府5年任期就要结束了,但本该私人资本主导、“优先”的PPP还是国企投资在唱主角。国家发改委某研究所的报告直言:乃“伪PPP”也!2016年政府鼓足干劲“放管服”,减税让利,保护产权,鼓励非公经济的政策都“卫星上天”了,其1-10月份民间投资同比增速还是下降了7.2个百分点!此情此景下,号召99%以上是中小微企业的私企大量投资国企真能“梦想成真”,并让东三省和国民经济“乐翻天”?   人家国外是抓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我们这里非反过来干,上上下下都是一些党员公务员在鼓励中小微企业巨多的私企带动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在方方面面“上台阶”?干不下来,就有人出钱组织“著名经济学家”们不断地开会说,你国企改革进展缓慢!你说,这是实事求是,还是类似资本市场那些“野蛮人”、“妖精”等的意识形态在作怪?   第二、国家法律保护国有经济在重要领域垄断地位。“破除行政垄断”亦是水中捞月。   1、国家法律保护国有经济在重要领域垄断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所以,在国企混改中,主张要“打破市场垄断”是逆法而行,行不通。   2、主要市场经济国家政府早已在支持大企业垄断,反垄断的重点不再是“打破市场垄断”状况,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反对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等。这种趋势与我国反垄断法维护国有经济垄断地位做法是相通的。有文献显示,近几十年为了适应全球化迅猛发展,OECD成员国在不断地总结经验,促进垄断,以增强本国大企业亦即国家的国际竞争力。面对诸多强国中的这种潮流,我们有什么理由还要“违法”逆行呢?   2016年党、政就“振兴东北”联合发文,其中有条款明确鼓励非公企业做强做大。这就不担心其成为垄断企业了?   政府能够违反“市场决定性作用”,打破“竞争导致垄断”“技术进步消除旧垄断,并可能形成新垄断”的市场铁律吗?   3、“破除行政垄断”是水中捞月,很不现实。据说,此概念乃为中国学界某人为批评政府所创造,非“普世价值”之列。勉强而言,可认为“行政垄断”是指经济学的“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垄断”。OECD组织成员国就没有这类“行政垄断”了吗?要知道,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主持的有关全球性研究是否定这种“没有”的,并为其合理性说话。美欧强大的“国家资本主义”乃至在某些领域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特许权经营”等,及在全球贸易中实行的贸易保护主义等,是个啥东东?谁能够去“破除”之?   第三、“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不能成立。其理由,一是90%左右国企已实现公司制改革,股权混合型国企已经占大多数了。在许多大中型骨干国企中,国资或国有股已到了退无可退的悬崖边。哪里还有“突破口”可寻?二是党中央历来要求重要国企必须独资经营等,公司法中也有相应的特别规定;三是《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混改“不搞全覆盖”。这些事实、政策和法律都不是国家发改委某领导人可以“突破”的对象。   1、现在90%左右国企已实现公司制改革,股权混合型国企已经占大多数了,再刻意设定混改为“重要突破口”严重脱离国企改革全局实情,且会引发严重的负面效应。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的信息显示,中央企业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28个省(市、自治区)所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面达到90%。股权混合型国企已经占大多数了。仅就此点而论,可能混改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之判断在全局上就已经不能成立。相应的,国企其他改革任务的重要性都需相应提升。这里举一个不那么恰当的例子:当年国民党千里长江防线90%以上已被解放军攻占时,对于胜利者来说,“突破口”就根本不存在了,剩下来的重要任务则是巩固阵地,扫除残敌,完善社会治理,继续前进,解放全中国。   换个角度说,在这种在格局下将混改设定为国企改革“突破口”,可能被人利用来继续压低许多骨干国企中“不多乎,不多也”的国有股比重,继续推动国企股权结构走向高度分散化。这种危险的“改革”走向将可能产生极严重的经济/政治后果:既为私人控股金融公司、外企等在资本市场当“野蛮人”疯狂“圈国企”创造更大空间,也为一些私企和体制内腐败分子伺机联手控制国企并依法改其为私企创造更多条件。   在这些方面,几十年来积累的案例已经不少。现在金融业、房地产业和制造业等一些私人控股企业,是这样走过来的。近期资本市场“野蛮人”收购风起云涌,有的知名国企特别是制造业国企等受到严重威胁,也就是这么一回事。所谓监管,则总是在一片牺牲的“炮灰”面前显得滞后,有些防不胜防。   至于各行各业一些大大小小的资本家或与少数吃里扒外的高中级干部在政经两方面狼狈为奸、同流合污、控制权力机关搞“金钱政治”;或与国内其他各领域的政治反对派沆瀣一气,操纵新闻、舆论和教育,甚至是亲自赤膊上阵,屡教不改;或与“台独”“疆独”“XX极端势力”勾肩搭背,提供物质支持;或与骨子里敌视中国的外国政客眉来眼去、握手言欢、慷慨捐款,并帮其传播“普世价值”;或是改变国籍,转移资产的种种信息等,则已是全国性的《参考消息》。继续壮大私人资本集团在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通过国企混改来增强其实力,只会使这些丑恶现象有增无减,并增加其对所谓“中产阶级”的影响或控制力。对此,政府方面的国企改革设计可有根本性的应对良策?“不要告诉我,这不管国企改革或政府经济部门的事儿,除非你们不是共产党。”   2、在许多骨干大中型国企中,国资或国有股占比已到了退无可退的悬崖边,再开展“重要突破”就要明显地“量变到质变”了。国务院国资委的信息早已显示,大中型国企的主力军,即在上千家中央和地方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50%以上乃至60%以上的绝大多数股权(和相应的巨额净利润),已属国内外少数非国有投资人所有,而非13亿多的“全民所有”。这些投资人中,极少数亿万富翁可能又占了大头。这些公司的资本或股权结构和利润分配已向非国有股东严重倾斜。从所有制结构的角度评价,在这些国有上市控股公司中,已经是非国有股“一股独大”,属于全体人民的国有股则“一股独小”,且有可能更小了。利润分配同然。   在这种状况下,再如某学者代表国家发改委所指示的还要“引入更多的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如上所述,这种政策的客观逻辑不会是在为近期资本市场上一时间风起云涌的“野蛮人”恶意收购国企等架桥铺路吧?或者,这甚至就是许多国企混改“下一步”的可悲宿命?我们对这种可能的“改革”前景,不可掉以轻心。   这种实实在在的自由市场上的恶意收购威胁,许多年前上海市国资委主任等就有过预警, 奈何人微言轻,他又出了些问题,没人将其言论当回事儿。后来在反 “国资一股独大”的体制内外风潮中,“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国有股尽可能少”“国有股低于50%的企业不按国企方法管理”一度竟如“小三上位”,风头十足。今天,前问题官员的预言总归是在加紧兑现了,并使证监会主席赶忙表示反对,情真意切之间不惜述诸刑法的威力。“吃瓜群众”问:能够标本兼治吗?   好在党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而非某学者说的要在“引入更多的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下功夫”!党中央和某学者个人两方面的着力点不一样哩。   3、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历次国企改革重要决策及现行公司法,都未允许将混改设定为国企改革“重要突破口”,搞什么“全覆盖”,及泛泛要求“允许乃至引入更多的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改革开放30多年进程中,在中共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历次重要决策中,都明确地要求重要国企需独资经营、国资绝对控股等。其中有的国企只能是,或者主要是引入其他国资搞公司制改革。2015年9月发表的中共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中,更是明确规定,国企改革“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商业类国有企业”混改,有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国有全资经营的规定。“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更是将“采取国有独资形式”放到了第一位的政策选择位置上。   历来的公司法中也有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等。   所以,如果将混改定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允许乃至引入更多的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改革任务可探索的有效途径”的政策性观点能够成立,并于2017年开始在重要领域大中型央企中全面落实,继而轰轰烈烈地推向全国各地,那么,就需要推翻中共中央所有的与之相反的重要决策,并修改公司法。这是“政治规矩”所允许的吗?中纪委“老王”会怎么划圈呢?“容错机制”能够包容这种极端错误的政治筹划或行为吗?   另外,重复地说,从收入分配角度看,再继续用非公资本压低国企的国有股比重,“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国企沦为中、外非公资本所有者的“超级提款机”,蜕变为加速中国两极分化的“火箭发动机”,并成为“权贵资本主义”载体,当是坐实无疑了。托马斯·皮凯蒂也对中国国企改革有过这种提醒。在其它国际文献中,前苏联和OECD成员国的私有化后果也都是“殷鉴不远”。   4、再次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按时公开发布全国性的、各行业国企股权结构详细数据,及相应的利润分配数据等。这在技术上并不存在困难,且统计局曾有发布工业企业不同性质股权分布数据的先例。公布这些数据,有利于全民研判和监督国资国企改革。政治民主,不就是这样要求的吗?    五、坚持国资国企自信+“拿来主义”   国内外许多案例提醒人们,理直气壮搞好国企应该有国资国企自信。在此前提下,可以自力更生为主+“拿来主义”,广采博取其他类型企业的长处。这是资本主义国家许多政治家都能够做到的事情,并真的建立、维护了强大的“国家资本主义”力量。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干部岂能落后。   2016年11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华岗指出:   “从国际对标比较来看,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完全可以与世界一流企业并肩。今年最新发布的财富世界500强中,国有企业有83家,比2005年增加68家,其中中央企业50家,国家电网、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分别位列世界500强前2-4位。我们专门组织课题组,从企业经营实力、财务绩效和技术经济指标三个方面进行对标分析,对石油石化、钢铁、航空运输、通信服务和电力供应5个行业世界领先企业进行综合评价,这些行业中14家中央企业或其主业上市公司中有11家达到世界一流企业水平,其中国家电网列电力供应业第二位,中石油和中国移动列石油石化和通信服务业第三位。”   再去看看这些公司相关年报和经验总结,固然有公司制改革和在世界范围广泛“取经”乃至“取人”的行为,但他们是主要依靠大量“非公资本”混入取得如此骄绩的吗?显然不是。   另外,目前这些国有公司面临的那些大挑战中,又有哪些是可以“全心全意依靠”王健林、王思聪、马云、吴小辉、姚振华、潘石屹、赵薇、褚时健、王石们,或者什么“中国3000家族企业”“民营企业500强”的投资、耳提面命来解决的呢?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的资料也显示,“当前在OECD(经合组织)国家的国有企业,平均有一半以上的国有企业属国有独资,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是完全或大部分由国家控制,上市公司平均只占10%,少数国家国有企业没有一家上市。新加坡淡马锡下属国有企业(有)一半也是国有独资企业。”   有著名经济学人曾说,越来越多的中国经济学家向往体现普世价值、宪政民主、自由企业制度的“欧美模式”。国有经济最不适合市场经济。国资国企应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反对 “国资一股独大”。 但是,看了以上OECD成员国及新加坡的国企中,独资国企占比居然有那么高,且“国有企业都是完全或大部分由国家控制,上市公司平均只占10%”,这些“越来越多的中国经济学家”及“学者型官员”们还会“向往”么?或者,不向往了,自行其是,我们“经济学家”“学者型官员”就是只要学他们的私有化,并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城内高髻,城外丈余”,会好看么?   沈阳市政府等会向往么?希望他们能够好好学习,取长补短,改过从善。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传统之一就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再者,这些人们,对“从国际对标比较来看,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完全可以与世界一流企业并肩”的鲜明观点,又该有何感想呢?   也不必对他们中的某些人抱什么幻想。因为,世界上国企能搞好的事例从来不缺乏。而西方从经济理论上批评国企搞不好是“傻瓜经济学”的著名观点也存在不少时间了。很难想象他们会是在毫不知晓这些情况下固执己见,或是固执1980年代美国政府在全球宣传 “国企无效率”和“私有化”的一己之见。   但是,党员干部要讲政治纪律和规矩,要向党中央看齐。在国企改革的重大问题上,如有地方、部门出现扰乱“朝纲”现象,那是不可以的。    六、公司股东是“非神圣同盟”   各色各样的国企股份制改革又要热闹了。前面说过,OECD和俄罗斯的经验证明,股份制改革的微观经济效应并不明显。那么,进一步看,股份制下的“股东”“老板”“专业高管” 等“经济人”又会怎么样呢?他们会结成“高大上”的“神圣同盟”去搞好公司吗?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他们最可能结成的是“非神圣同盟”,即并无高尚价值目标、仅以世俗功利而相互利用、勾结,善于搞机会主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前些年,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张夏准在《经济学的谎言--为什么不能迷信自由市场主义》一书中,对欧美公司股东的动机、行为,及各种可能的好、坏后果进行了一些深入讨论,其中已提到的观点,可能是今天国企公司制或“股权多元化”改革需要的一针清醒剂。现分享如下。   股东通常是公司的老板,但是,和大多数随机应变的“利益攸关者”一样,他们常常根本不关心公司的长远发展(除非他们是特大股东,出卖手中的股票将严重影响公司的前途)。--这是肯定特大股东、“一股独大”存在的必要性。绝大部分中、外私营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文献还显示,欧美“国家资本主义”中独资经营、“一股独大”,乃至与“参股”、“黄金股”相联的政府权力也很厉害。   有限责任制度通过“能够使人们聚集大量资本”的方式促进人类生产力的进步,原因在于它为股东提供了一条安全退路,股东可以降低各种投资风险。但也正是这条安全退路才使得股东在维护公司长远利益方面非常不可靠。有的国家鉴此采取了约束性政策。--一般股东缺乏维护公司长远利益的动机,其行为则倾向谋取短期利益,并可随时“跑路”。能够在激励机制旁边成功地建立约束机制很重要。   股东价值最大化原则,就是专业高管获取回报的多少应当与他们能够提供给股东的利润的大小挂钩。为此,专业高管与股东之间形成的肮脏联合及其获取的利益是以牺牲公司其他利益攸关者的利益为代价的。如减少工作岗位、解雇工人、降低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迫使政府减税和提供补贴,等等。结果,收入不平等急剧扩大。美国在里根总统时期,政府减税、市场自由化改革和企业投资下降各行其道,形成一道充满讽刺意味的亮丽风景线。--股权多元化公司的职业经理人也可以不靠谱,能够比原来的总经理高明、可靠多少仍然是个问题。 “一股就灵”是想当然尔。   根据自由流动股东的利益管理公司无论是对国民经济还是对公司本身而言,既不公平也无效率。正如杰克。韦尔奇最近所承认那样,股东价值可能是“世界上最愚蠢的想法”。也恰恰是他,在1981年因首创“股东价值”一词而倍受称赞。其人曾长期担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可见,在理论、逻辑和实际生活中,股份制公司的公平、效率也是蛮有理由去怀疑的。   遗憾的是,张夏准没有在这本书中对股东中的“野蛮人”收购公司,及股权分散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管理层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收买董事会成员,欺负股东、“俘获监管”等现象开展进一步讨论。这可能是由于英美的资本市场情况各异所至。   但是,好在相关信息还是比较容易看到的。比如,(1)《经济导刊》2016年2期发表的简炼《中国版“门口的野蛮人”来了--从“万宝之争”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发展趋势和对策》,就结合中、美情况介绍、分析了资本市场的“野蛮人”情况。(2)斯蒂格利茨教授在《喧嚣的九十年代》第十章中,专门分析了美国“内部人控制”下发生的“安然事件”,等等。这种“内部人控制”的危险,并非国内一些人说的,是什么“一股独大”的国企“专利”,可以靠股份分散化、私有化来解决。私营股份制公司,特别是其股权分散化的公司,才是“始作俑者”,也是其中的佼佼者、领军者。   但张夏准倒是在别的地方提醒人们注意,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着力推行的各种改革方案,--如迫使非常有效率的韩国浦项钢铁公司私有化,亦即“股权多元化”,--往往与他们自身实际做的相反。他们踏着梯子向上走,却要你撤梯子而上,结果让你摔个鼻青脸肿。    七、总结和建议   第一、中共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禁止“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在竞争领域“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是消灭绝大部分国企。再“破除行政垄断、打破垄断”,将垄断国企拆分为竞争性国企,然后再如法炮制,然后…… 国企还有“然后”吗?   第二、地方政府振兴东北要坚持国资国企自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有关重要指示。沈阳市政府的国企改革计划需纠正其错误部分,坚持正确部分。   第三、地方政府推进国企公司制改革要守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看齐。要“以法为师”。不能够向所谓的“专家”、“著名经济学者”看齐,也不能够见“大官”就盲从。要增强对“思想PM2.5”的抵抗力。   第四、政府对非公经济要做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估。当前,特别要防止高估非公经济实力、迷信私人产权和“股东价值”的倾向。   第五、国企混改,特别是重要行业的中央企业混改,一定要坚定不移执行中共中央《指导意见》规定,严守政治规矩和国家法律,不能够按照某学者以混改为“重要突破口”+“破除行政垄断、打破市场垄断,……允许乃至引入更多的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改革任务可探索的有效途径”的政策思路进行混改。   第六、按国务院分工“牵头”国企改革的国务院国资委,既要统筹兼顾,发挥有关各方积极性和专业特长,也应拥有为其他相关部委、地区及重要国企改革计划和实践严格把脉、把关的职权。2017年国企改革既要考虑进度,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第七、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要善于抓住、化解国企改革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消除乱“突破”、乱“打破”的干扰,如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地区或有重大影响企业及时进行指导性、指令性政策兼备的“窗口指导”,保证党中央的国企改革计划稳步推进。改革中发现重大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以进一步完善改革计划,精益求精。党中央也是“民主集中制”“眼睛向下”和“与时俱进”的呢。   第八、股份制和资本市场有陷阱,需防备。小心国企股权多元化后各色各样的“野蛮人”收购及其他化公为私的腐败行为。要认真总结金融市场开放中监管滞后的种种教训,防止其扰乱国企改革。政府金融系统和国资委系统等应联手完善相关防范性的法律法规和信息机制。   第九、政府领导改革要有充分的预见性。监管制度安排要有前瞻性。真正做到严防国企、老百姓成为不当改革、监管滞后、空口允诺的可悲“炮灰”。更莫让“炮灰”越积越多,--“人民不高兴,后果很严重”。   第十、《警惕经济学的谎言》。警惕著名、知名的《迷惘的经济学家》和“专家”。股份制公司是“非神圣同盟”,有自私自利和机会主义,有违法乱纪,有“不公平也无效率”“大量错配资源”的阴暗面,这需要有关方面及时完善外部控制和公司内的激励/约束机制。“一股就灵”不可能,意味着“股权多元化”难承一些改革者的厚望。谋划改革,要戳断国企“死了病才好”的产权逻辑的脊梁骨。    中新社记者沈殿成:《沈阳国企改革:引入外来资本与对外股权投资并行》;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刘莹:《沈阳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放开国有股权比例限制》。    中华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2(2014-2015)》第233-234页,中华工商联合会出版社2016年。    夏小林:《评发改委体改司孔泾源司长的私有化取向》,草根网。    夏小林:《评国务院混改意见》,草根网。    周放生:《混合所有制改革划定政策边界》,《经济观察报》2015年10月10日。    邵宁:《实现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的融合》,《经济导刊》2016年12期。    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厉以宁委员: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看国企改革》,2016年3月10日。    国家发改委网站:《以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实现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改革试点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专题会》。    《经济观察报》记者:《严防国企控制权旁落,上海国资动议新规》,2006年2月27日。    《彭华岗:国企改革奋力前行》,2016年11月5日第三届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之国企改革与发展论坛的演讲。    经济观察网记者张斌:《楚序平:“混改”不能动摇国有资本根基》,2014年10月28日。    夏小林:《反吴敬琏论》,《香港传真》2012年6期,大风网站。
个人分类: 时事转帖|1648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美国就南海仲裁发言遭讥讽
热度 5 岳东晓 2016-7-13 07:21
美国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及对南海仲裁案的看法,该发言人认为既然菲律宾与中国是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签署国(美国不是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签署国),就应该遵守仲裁决定。 然后记者问,如果中国不遵守那又怎么办? 该新闻发言人称:判决下来了,责任在他们(中国与菲律宾)。仲裁书有500页,我们也没看完。 记者问,如果中国不遵守仲裁决定,是否违背国际法。 美国发言人称:是。 然后记者问:能不能问下,美国在什么时候遵守过对自己不利的判决? 美国发言人说:我找找。 记者道:不要去找尼加拉瓜(大笑)。 这位美国发言人说:你看来往前面翻了。我找找。找到了(一个美国与加拿大争端的例子)。 关于尼加拉瓜,发言人说,后来两国之间解决了。再说,他(发言人)不是律师,历史学的也一般。美国在各自争端上不站立场。 记者又问道对太平岛被裁决为“石块”的看法,是否会影响美国与台湾的关系。 发言人(不知是否知道太平岛)称不管怎样,不影响美国的一个中国政策。 Daily Press Briefing - July 12, 2016 (1)-1.mp4 MR KIRBY: -- will abide by its legally binding obligations under this decision. So it just got rendered. Let’s see where we go from here. QUESTION: And last one from me on this. Since foreign policy is more than hopes and expectations -- MR KIRBY: Should be, yeah. QUESTION: -- how do you plan to ensure that China will indeed abide by this ruling? Or are you just -- MR KIRBY: Well, look, as I -- QUESTION: -- just going to hope for that? Or -- MR KIRBY: As I said in my opening comments, the onus is on them. The decision has been rendered. For our part it’s some 500 pages. We’re still going through it so we can better understand it here. I suspect that the claimants are probably still reading through it, as it is pretty lengthy. But the onus is on them now. The tribunal has spoken, and it’s up to the parties now to abide by their legally binding obligations in there. QUESTION: Can I follow up? QUESTION: If China fails to abide by the ruling, then it will be in breach of international law? MR KIRBY: Yes. QUESTION: A follow-up. In a statement you said you ask for all parties to respect the rule of law and you support arbitration. Can you give me any example that the United States has ever complied with any of the rulings on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particularly when it’s weighed against your interest? MR KIRBY: Yeah, actually I think I’ve got one in here somewhere. Hang on a second. I know I’ve got one in here. QUESTION: Don’t look in Nicaragua. (Laughter.) MR KIRBY: You’ve been reading ahead, haven’t you? Ah, where is it? Here we go. I knew I’d find it. So we believe an example can be found in the resolution of a contentious and long-disputed maritime boundar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in the Gulf of Maine. To resolve that dispute, the U.S. and Canada brought the legal question to third-party dispute settlement before a chamber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and argued the case on its merits and complied with the decision. So we have – we’ve done this ourselves. QUESTION: But you know, as Brad just mentioned, there are other cases that you didn’t really complying with the ruling. And there was this article yesterday written by the Harvard professor Graham Allison. Actually, he pointed out that none of the UN security permanent members, none of them has ever applied by the ruling of the 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when it comes to the issue about their sovereignty or the Law of the Sea. MR KIRBY: That doesn’t change the fact that it’s a legally binding decision. That might – that’s very interesting. I’m not a lawyer, but it doesn’t seem relevant to the fact that this tribunal decision is legally binding. And on Nicaragua, so I’m told – or at least I have here – that this case was over 30 years ago in which the U.S. participated at a jurisdictional stage. The U.S. and Nicaragua ultimately resolved this case bilaterally, which Nicaragua withdrew their position voluntarily. So just so you know I got that in there. But again, to your – I haven’t read this gentleman’s argument, and I’m no lawyer. I was barely a good history student, so – what I can tell you, though, is that this is a legally binding decision and it’s our expectation – and, oh – and frankly, it’s the world’s expectation. This is – it’s not just the United States. The world is watching now to see what these claimants will do. The world is watching to see if China is really the global power it professes itself to be and the responsible power that it professes itself to be. The world’s watching this. QUESTION: Yes. Just to follow up on that, other great powers before – as I mentioned,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members, they haven’t even complied with their ruling before. So how would you expect China to comply with the ruling? MR KIRBY: Again, I think that’s an interesting case that’s not relevant. I mean, your argument is not relevant. This is a – I can’t speak for every other member of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I gave you two examples where the United States worked these kinds of things out peacefully, one through arbitration. It is a legally – there’s no dispute here. I understand that the Chinese have made an argument that they’re not going to abide by it. I’ve heard that loud and clear, okay. But that doesn’t change the fact that it’s still a legally binding obligation. And it’s the world’s expectation that China will abide by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legally binding decision. QUESTION: What if China doesn’t? MR KIRBY: I’m not going to get into hypotheticals. China should care about abiding by it, because China should care about the fact that the entire world is watching what they’ll do now, in this – in the event of the tribunal’s decision. QUESTION: And the final one. In a statement, you also mentioned you – we are still studying the decision and have no comment on the merits of the case. Does that mean you may not necessarily agree with all the rulings? Because one of that Taiwan actually objected was the island Taiwan controlled called Taiping Island and the arbitration ruling said it’s a rock instead of island. MR KIRBY: I’m – what I’m – my comment stands. We’re – it’s a 500-page decision. We’re still working our way through it; it just got rendered today. And so I’m not going to make any specific comment on this particular case. QUESTION: But if you haven’t studied – if you haven’t finished studying it, how can you support everything the -- MR KIRBY: We certainly – we are certainly familiar enough with the decision and the components of it to say what we say before it got rendered, which is it will be legally binding. I’ve said the same thing for a matter of days now, even before we knew what it was – that it was going to be legally binding and that the expectation would be that all claimants woul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under it. That point hasn’t changed since before the decision got rendered, and it’s certainly not going to change now. I’m not going to talk about the specifics of the case, as you – as I’ve said also many times, the United States isn’t taking a position on individual claims. We do take a position on coercion and the use of force or military pressure to try to change or to try to affect the outcome on these claims. We’ve long said that we want these disputes resolved peacefully,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This tribunal decision represents that law and, again, it’s our expectation that all sides are going to abide by it. Okay. QUESTION: Can I ask – just following up on this – I mean -- MR KIRBY: Who are you? QUESTION: Nick Wadhams from Bloomberg. MR KIRBY: Okay. QUESTION: So China already responded to your statement, filing a solemn representation, basically protesting it. We had Senator Dan Sullivan today calling for a review of U.S. force posture in Asia, possibly considering putting a second aircraft carrier strike group in the region in response to this ruling. So what is the next step for the U.S.? It was totally anticipated that China would reject this ruling. They’ve now done so. Aside from urging them to adhere to a ruling that we already knew they were not going to respect, what is your next step? MR KIRBY: Well, it’s day one. And the next steps are for the parties to determine, not for the United States to determine. As I said, the onus is on them now to abide by the obligations set forth in the decision. It’s day one, so let’s see where it goes. And I’m not going to get -- QUESTION: But -- MR KIRBY: Wait a second. I’m not going to get ahead of hypothetical situations of what the United States will or won’t do. We – our expectation, the world’s expectation is that all claimants – both claimants in this case – are going to abide by their obligations. So let’s see if that actually happens. And then I’m certainly not going to speak to hypothetical military movements one way or the other. We have a strong presence in the Asia Pacific, not –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 not aimed at any one country. And I don’t see any change to that presence. In fact, it’s all part of the President’s rebalance to the Asia Pacific, where you have a majority of the U.S. Navy out there as well as many assets from other of the services. Now we’re – we – five of our seven – five of our seven security alliances are in the Pacific region. We have enormous commitments from a security perspective that we absolutely will abide by. But I’m not going to speculate one way or the other about intransigence on this and what that might mean for military posture going forward. QUESTION: Now, given that China has now basically made this a bilateral issue by directly protesting your statement, I mean, does the Secretary have any plan for contact with Wang Yi again? Are there any channels that you guys are going to open up with the Chinese about – I mean, it seems like we’ve now moved pretty far beyond both sides calling for abstaining from provocative statements. I mean, we’ve now got pretty provocative statements on both sides. MR KIRBY: It doesn’t mean that we’re going to stop urging restraint and calm and sensibility and a sense of maturity and leadership in the wake of this decision. Those are still required. Number two, as I mentioned, he did speak to Foreign Minister Wang Yi before – obviously a few days ago – before the decision. I don’t have any future phone calls to announce today or to speak to, but he routinely speaks to his Chinese counterpart on a range of issues, and I suspect those conversations are going to continue. And as for opening up new channels, there’s no need to do that. We have lots of communication channels open with the Chinese here at the State Department, the Defense Department as well, and of course, the President also has a way of communicating with President Xi. So there’s lots of ways that we will continue to stay in touch with China going forward. QUESTION: John, can I follow up on Itu Aba? MR KIRBY: On what? QUESTION: Itu Aba, the Taiping Island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an I follow up on that quickly? MR KIRBY: Sure. QUESTION: I’m not going to quiz you on 500-page details of the ruling. (Laughter.) MR KIRBY: Good. QUESTION: Itu Aba – some called Taiping Island – is the largest land feature in the Spratlys chain. And so today’s ruling, to some of the legal experts, a little bit surprising because it was defined as rock, not island. Given the fact that Taiwan has about 200 people post in Taiping or Itu Aba, what role does the United States want Taiwan to play going forward? MR KIRBY: Well, look, again, I’m not going to speak to the specifics of this case, as I said at the outset. Nothing’s changed about our “one China” policy and our desire to see cross-strait relations be productive and peaceful. But other than that, I’m not going to comment. QUESTION: Shouldn’t Taiwan be – does the United States consider bringing Taiwan to a negotiation table to – when trying to find a peaceful and diplomatic way to solve the disputes? MR KIRBY: I know of no such plans. Again, nothing’s changed about our “one China” policy, nothing. Barbara. QUESTION: In March, the Chinese pulled back from what looked like land reclamation plans for the Scarborough Shoal, reportedly under U.S. pressure. Just wondered if you were confident that they would keep that stance after this ruling or whether there was sort of diplomatic exchanges or urges from here that they don’t take that action. MR KIRBY: We have been nothing but consistent for many months about our concerns about militarization of featur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President Xi, when he was here standing next to President Obama, made clear that they weren’t going to do that. We have seen some signs in recent weeks that some of that activity continues, and we have been, again, very consistent, very clear with our Chinese counterparts about our ongoing concern with – in that regard, and that’s not going to change. Now, I can’t possibly speculate what China may or may not do going forward after this decision, but they themselves have committed to not militarizing features, and that’s our expectation. And frankly, that’s the expectation of plenty of countries there in the region and many countries around the world. Yeah. QUESTION: Mr. Kirby, very quickly, you said you are consistently concerned about land reclamation activities by China. Some people in China point out that, in fact, China is hardly the first country to do so. Vietnam, the Philippines did that in past, but in those cases the U.S. was not so eager to project their anger or protest. Is there a double standard here? MR KIRBY: Look, I’m not going – again, we’re not taking individual positions on individual claims, but I think it’s a far cry and a stretch to compare what China has done in just recent months and certainly over the last year or so with land reclamation and militarization with any such potential like situations from other countries in the region. There’s absolutely no way to compare the scope and the size and the character of it. QUESTION: But from your statement this afternoon, it seems that Washington can imply, if not dictate, what countries in the region in South China Sea should or should not do based on a piece of treaty, UNCLOS – which, of course, the U.S. did not ratify. This Administration, along with others -- MR KIRBY: And we continue to urge the Senate to -- QUESTION: -- tried to push for it, but you never get the two-third majority of the Senate. MR KIRBY: We continue to urge the Senate to ratify. We’ve -- QUESTION: Do you think the U.S. -- MR KIRBY: This Administration has been very, very clear about that. But we still abide by the central tenets of it, even though we aren’t a signer. QUESTION: But when you abide by the central tenets, do you think the U.S. loses kind of the moral authority to do that when it does not ratify it? MR KIRBY: This isn’t about expressing moral authority, and I kind of reject the implication in the question. This isn’t about the United States projecting moral authority. This is an international tribunal which came up with a legally binding decision that the United States didn’t influence. We said before that they reached it that it would be legally binding; so did the world. Now they’ve reached it; it’s still legally binding, and the world is going to be watching what both claimants do in terms of meeting their obligations on this. As I said at the outset, the United States doesn’t take a position on individual claims. We do take a position on coercion, and part of coercion is the potential militarization of land features that appear to have only one outcome in mind, and that is to press, potentially through force, these claims when those claims ought to be settled through exactly this kind of a process. QUESTION: And finally, do you think the U.S. in any ways contributed to the rising of tensions, militarization in South China Sea when they send bombers and cruisers, frigates in the region so often? MR KIRBY: No, I don’t, and here’s why: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has a presence in the Pacific. We are a Pacific power. Five of our seven treaty alliances are in the Pacific. We have enormous security commitments in the region. And when we operate our ships and our aircraft, we do so in international airspace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pace, and we train with our allies and our partners. And those are serious obligations, because our military has an – has a 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and defend the United States national security interests. And we’ve been doing that for a long time, well before these issu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ame up. So the short answer is, no, I don’t. Said. QUESTION: Can we move to a new topic? MR KIRBY: Yeah. QUESTION: Are we done? QUESTION: Just follow on that point – in the statement, you asked for all claimants to avoid provocative actions and rhetorics. Does that also include United States? MR KIRBY: The United States isn’t committing provocative rhetoric or actions. I’ve said, again, we don’t take a position on these claims, and our military operations in the region are 100 percent aligned -- QUESTION: (Off-mike.) MR KIRBY: Listen, now, I know where you’re going here. I get that you don’t like this, but that doesn’t make it less true, that our military operations in the region are designed to look after U.S. national security interests, including the interests of five of our seven treaty alliances. We have enormous responsibilities. We have been and remain and will remain a Pacific power. And so as the Secretary of Defense has said, we’re going to fly, sail, and operate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where we need to to protect those interests. That is not something new. That is something that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takes very seriously, and has for decades – well before this discussion was even being had about the South China Sea. Said. QUESTION: Can we go to Syria? MR KIRBY: Yeah. QUESTION: Yeah. Today -- MR KIRBY: I can’t believe I’m actually glad to move on to Syria. (Laughter.)
5079 次阅读|6 个评论
分享 德国人情侣杀死中国女学生
稻草 2016-5-26 06:18
【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 青木】“警察局长的继子是犯罪嫌疑人?!”德国《图片报》25日报道说,经过12天调查,德绍警方日前公布了杀害中国女留学生李洋洁的犯罪嫌疑人——一对20岁的德国情侣。让人惊愕的是,男性嫌犯是德绍警察局长的继子,名叫塞巴斯蒂安,他的亲生父母都是德国联邦警察高级官员。   德绍警方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调查结果。《中德意志报》援引发布会的内容说,杀害李洋洁的是一对情侣,男性嫌犯叫塞巴斯蒂安,23日晚自首。他供称,李洋洁失踪前一天,自己和女友在他们的住处与李洋洁发生了“三人性关系”。   负责此案的州最高检察官比特曼告诉媒体:“被告说与受害人发生过自愿性行为。”李洋洁的家人对德国警方散布犯罪嫌疑人描述的“自愿性行为”极为不满。李洋洁生前就读的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负责人吕克曼也认为警方的说法十分荒唐,损害了受害人名誉。   5月11日晚8时30分,在德绍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建筑设计的李洋洁出门夜跑后失踪。次日,她的室友报案。警方13日在距其住处不远的一个移动厕所后找到一具女尸。17日,警方公布的验尸报告显示:李洋洁生前被强奸,死因是头部遭暴力袭击。   《瑙姆堡日报》称,警方搜查时找到被害人所穿衣物,并发现上面有另一个人的DNA。德国媒体十分关注这一案件,相关消息曝光后,塞巴斯蒂安与在当地警方担任高官的母亲详谈一番后,23日到警察局自首——解释为何李洋洁的衣物上有自己的DNA。警方搜查塞巴斯蒂安和女友的住处时发现血迹和其他犯罪线索。据警方推测,犯罪嫌疑人在公寓隔壁的一个空房间里虐杀李洋洁,他的女友毁了死者的脸,之后他们将尸体从窗口扔了出去。   塞巴斯蒂安和女友都住在德绍,塞巴斯蒂安是德国红十字会救灾队的队员,他的女友叫塞尼亚,是一名文员。目前,二人的供词虽然整体上吻合,但细节上不完全一致,而且他们都拒不承认杀人的犯罪事实。州最高检察官比特曼表示:“两人因涉嫌性侵和共同谋杀被逮捕。”《图片报》说,塞巴斯蒂安此前还有嫌疑放火、损害物品的前科。   当地媒体透露,德绍将自己视为连接欧洲和亚洲的桥梁。李洋洁案发生后,德绍政府做了不少工作试图挽回影响,比如200人参加“为李洋洁而跑”活动,600人参加悼念李洋洁活动。德绍市长彼得·库哈斯还向中国年轻人发出呼吁:“请不要退缩,留在这里继续你们的生活。”   然而,李洋洁案还是给德绍带来系列“负面效应”,在留学生中引发恐慌。目前约800名中国学生在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就读,和李洋洁住同一栋楼的中国学生全都搬家。不少中国学生撤回入学申请。报道说,“德国形象受损”,一个准备近日考察德绍的中国地方代表团也取消了行程。   尽管案情逐渐明朗,但杀人动机还是个谜。德国《明星》周刊说:“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作案动机是什么?德国警方表示仍需要进一步调查。”德国华人如今普遍对德绍警方不满。在“德国热线”网,有华人留言说:“尸体从窗户扔下来,警方查了十几天,竟然没有查到这间公寓, 竟然没有想到这种抛尸可能!如果嫌疑人不自首,案件不知要拖多久!”德国柏林中国问题学者林德尔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德国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安全、严谨的国家,李洋洁惨案给德国相关部门敲响警钟——随着中国留学生、投资者和旅游者的日益增多,德国有责任、有义务给予他们安全保障。
个人分类: 时事转帖|1851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中国阅兵,所有来的国家都赚了 委内瑞拉抱走50亿贷款(ZT)
天涯过客 2015-9-8 13:38
中国阅兵,所有来的国家都赚了 委内瑞拉抱走50亿贷款 尽管在9.3 大阅兵的新闻发布会和中国国防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反复追问这次举行阅兵花了多少钱,但是相关发言人一直没有公布阅兵花费的具体数字。 有香港媒体估计称,这次阅兵总花费可能高达215亿美元。这个数字是香港记者根据2009年中国60大庆阅兵的花费进行的粗略估计,没有得到中国官方证实。 台湾财经专家蔡明彰在一个电视节目上表示,北京9.3大阅兵应比2008年举办奥运(不含场馆建设)花的钱更多,至少花费700亿台币(约167亿港币),包括上千家企业停产停工的损失。 香港《苹果》记者以阅兵具体项目计算,为确保阅兵蓝,北京市内1,927家厂房自8月中停产;85万名北京市民上街站岗14日,每人每日100元车马费; 参加阅兵的1.2万名解放军的训练补助;王府井、前门、大栅栏、西单、东单五大商区停业2日,商家损失约10亿元。以上粗计,没有算北京周边的河北、山东 等地停工停产、车辆限行、维稳等费用,花费就超过215亿元。 香港《苹果》援引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少将徐光裕的话称,2009年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中,阅兵一项总开支估计为6亿元人民币,较1999年国庆阅兵花费要少很多。 劳民伤财说 中国社交媒体上关于这次阅兵“劳民伤财”的议论也是不绝于耳,以致中国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专门刊出一篇文章,驳斥阅兵“劳民伤财”说。文章称:“普通人办喜事也花钱,何况乎国家!” 不过,《人民日报》文章承认,国际国内舆论对今年中国在不逢五不逢十的时候举行大阅兵的“猜测和议论一直不曾停歇”。质疑的重点在这次阅兵的目的:是为了炫武力、秀肌肉,还是为了警告、震慑日本,还是说其实没啥实际用处、就是个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阮宗泽此前在记协的一场活动上表示,中国对二战的意义深重,包括3500万人员伤亡,历时14年,但是西方对此的描述总是一笔带过,因此中国办阅兵不是为了显示强硬,也不是显示咄咄逼人的状态,更多的是还原东方主战场的意义。 《人民日报》称,一些人看来,搞什么阅兵嘛,劳民伤财,就是个面子工程,华而不实。这些说阅兵劳民伤财的人,大致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贫困人口那么多、农村还那么穷,为什么还要搞大阅兵? 《人民日报》重提当年中国办奥运时的类似观点:“贫困人口那么多,为何还要拿那么多钱援外?”“大凉山都穷成这个样子了,为什么还要办奥运?” 《人民日报》说,说大阅兵劳民伤财的人,一定是没算透阅兵的这本账。普通人家办个喜事都要花点钱、用点人,别说一个国家隆重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了,而且理性看,这个投入,值! 《人民日报》在这篇文章的后面,发表了经过审查后的读者评论。一位读者称:“说(阅兵劳民伤财)这些话的,多是汉奸奴才的后人或新汉奸,他们看不得中国强大人民富强,在当今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强大的国防就是人民幸福安居的保障。” 不差钱 据报道,这次阅兵请来的一些国家趁机向中国要钱也引发关注。媒体报道称,中国将向委内瑞拉再提供50亿美元的贷款,帮助该国提高石油产量。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Nicolas Maduro) 说,这显示出中国继续支持拉丁美洲经济发展的意愿。 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中国在查韦斯当政期间向委内瑞拉提供了500亿美元的贷款,委内瑞拉通过石油进行偿还。但是由于世界油价下滑,2014年10 月,委内瑞拉单方面违约,宣布不再每天向中国出口偿还贷款的石油,并且无限期延长贷款偿还期限。中国商务部对此消息予以证实。 这次中国举行大阅兵,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亲前来出席,受到中方的隆重接待。 眼光放宽 在9月2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在中国经济增速下滑的背景下,中国向委内瑞拉提供贷款是否合适?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表示,关于贷款 的具体问题请向主管部门了解。华春莹说:“我们愿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发挥现有融资机制作用,探讨开展金融等领域合作。除了金融领域,中国同包括委内瑞 拉在内的拉美和非洲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合作等广泛领域都开展合作。建议你将眼光放宽一些,看到中国与有关国家在广泛领域开展的全面合作。” 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据粗略统计显示,很多来参观阅兵式的国家都借这次访问的机会签署了商贸大单,俄罗斯和中国达成了二十多项协议。韩国总统朴槿惠率 128个韩国企业,156人组成的经济代表团随行,阵仗之大为历史之最。代表团名单包括大韩商工会议所会长孙京植、LG集团会长具本茂、乐天集团会长辛东彬、现代集团会长玄贞恩等。韩国代表团这次的目标是西安,将和中方谈判多个项目。 另外,据媒体报道,埃及总统塞西在下榻的中国大饭店举行了埃中企业家代表见面会。在见面会上,塞西称埃及为中国的企业和伙伴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希望与 你们开展投资项目”。埃及驻华使馆商务参赞称,此次埃及总统访华期间,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将向埃及国民银行(NBE)提供1亿美元贷款用以资助中小企业,中 国商务部将向埃及捐赠价值3000万元的远程卫星遥感设备。所有这些协定将通过软贷款(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来进行。 河南省对接塔吉克斯坦的一个州。阅兵期间,河南人民政府与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政府、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京共同签署《关于融资推动农业产业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向塔吉克斯坦提供援助。 埃塞俄比亚驻中国大使馆新闻官说,埃塞俄比亚总理海尔马里亚姆参观阅兵后,出席了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主办的埃塞俄比亚投资论坛,但没有透露中方投资的具体金额。 《华尔街日报》注意到,很多出席中国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的世界领导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代表日益疲弱的资源生产国,渴望利用中国的需求。
个人分类: 留档珍珠湾|4030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宪法宣誓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稻草 2015-7-2 08:58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宪法宣誓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之所以确定半年以后才开始施行,主要是考虑给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做准备工作,特别是给负有组织宣誓职能的机关制定具体组织办法留出时间。 韩晓武说,决定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来制定。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一开始是65个字,现在是70个字,增加了5个字;内容上也作了很大修改。韩晓武介绍,草案提交给常委会委员审议以后,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是对誓词进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在研究委员们审议意见的时候,就对宣誓的誓词进行了现在的修改。 草案的65字誓词:“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 修改后的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个人分类: 时事转帖|1865 次阅读|1 个评论
分享 美女帅哥靓丽纽约,“亲情中华”闪亮登场(组图)
热度 15 xinsheng 2015-2-13 02:40
美女帅哥靓丽纽约,“亲情中华”闪亮登场(组图)
由中国侨联主办、纽约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承办,以中国杂技为主体的大型文艺晚会将于 2 月 13 日在纽约曼哈顿上演。此次演出是中国侨联自 2008 年起所开展的“亲情中华”全球主题巡演的一部分。担纲这次演出的是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部长陈迈率领的“亲情中华”艺术团,他们一行已经飞抵纽约。 昨晚( 2 月 11 日),纽约和平统一促进会 在纽约法拉盛飞越大厦牡丹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设宴欢迎“亲情中华”艺术团来美演出。 和统会马粤会长主持欢迎会,演出主办方、各协办单位代表和纽约各大媒体出席了会议。马会长致辞感谢 中国侨联走进纽约华人社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华人精神生活,为华人社区增添新春喜庆。他说,这不仅为华人华侨带来美好的艺术盛宴,对中华文化走向美 国也有积极推动作用。他希望广大华人华侨积极参加,观看表演。 “亲情中华”艺术团团长陈迈在会上发言,他感谢和统会及纽约各侨社对这次活动的大力支持;他还介绍说,今年中国侨联在全世界共派出 10 个团分赴世界各地慰问华人华侨,其中 5 个团在海外各地,另外 5 个 团在中国大陆,以侨民居多的福建、浙江、安徽、广西和江苏为主。中国侨联不仅有文艺团体走进华人华侨社区中来,还有中医团、书画团、武术团以及文化教育 团,从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华人华侨的生活,传承华人的血脉亲情。此次“亲情中华”艺术团将由中国国家杂技团担纲出演,还有数名来自中国东方演艺团、中国广播 艺术团、中国国家交响乐团的著名歌唱家、舞蹈家共同参与表演,通过文艺表演的形式向海外华人华侨传达祖国的问候,也希望华人华侨能够有一个愉快的春节。 1. 纽约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马粤主持新闻发布会 2. 亲情中华艺术团团长陈迈发表讲话 3. 出席会议的演员及来宾 4. “亲情中华”艺术团和主办协办单位代表们合影 5. 陈迈团长、马粤会长向演员们祝酒 6. 陈迈团长、马粤会长与纽约演员代表谈笑风生 7. “干杯!” 美女演员笑得多甜 8.演员们使用自拍神器在自拍 9. 近距离看看美女帅哥。不仅长得俊,而且一个个身怀绝技!
个人分类: 活动报道|9237 次阅读|26 个评论
分享 失踪马来西亚飞机可能是恐怖袭击已经确定持假护照的有4人
热度 1 稻草 2014-3-9 13:17
人民日报记者刘慧马来西亚飞机失踪最新消息,马来西亚交通部长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目前,已经确定持假护照的有4人,不排除有更多人。马情报局将和国际情报部门、反恐部门合作,调查所有登机名单。
个人分类: 时事转帖|2928 次阅读|0 个评论
分享 常上珍珠湾就不会做这种傻瓜事情了
热度 4 稻草 2014-1-7 10:55
珍珠湾是爱国主义网站,常上上,有好处,下面这位,估计就没有上珍珠湾,思想走偏了,犯罪了。 新闻如下: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旧金山地区办公室1月6日上午宣布,元旦夜间对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纵火的嫌犯已向警察局自首。   当天上午近12时,FBI在位于金门路450号的联邦大楼一楼举行新闻发布会,FBI旧金山地区办公室负责人戴维·约翰逊和旧金山警察局长格瑞格·苏尔等出席。   约翰逊说,嫌犯是1名39岁男子冯岩(音译,Yan Feng),周五(3日)下午自行打电话给帝力市警察局自首。帝力市位于旧金山南面。   约翰逊说,冯岩的犯罪行为只是个人行为,不涉及恐怖组织、政治或民权等。   他还说,冯岩没有犯罪历史,是美国公民(编者注:据央视新闻报道,纵火嫌犯是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国籍),住在帝力市。   冯岩将被控纵火故意破坏财产,纵火故意损坏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两项联邦刑事罪。   约翰逊拒绝透露其他任何犯罪动机或细节。   旧金山警察局长苏尔说,在不到两天时间破案,显示了联邦、地方和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通力合作。   总领馆的消息称,元旦晚21时25分,1名男子从停靠在总领馆正门前的面包车下来,将两桶汽油泼向正门,点火燃烧,造成正门、国徽、标志牌、墙面和石狮子严重损毁。   总领馆在2日正常工作,签证业务照常进行。从3日起,总领馆工作人员开始清理,并在5日安装了临时大门。   纵火案发生后,旧金山警察局加强了对总领馆的安全保护,24小时有一辆警车在领馆附近驻守。(完)
个人分类: 生活转帖|3431 次阅读|3 个评论
分享 107舰——中日血色历史又在重演
热度 6 稻草 2013-11-8 19:07
作者:张宏良 列宁说得不错,历史的确是惊人地相似。1894年击沉中国高升号,是中国第一次改革开放的34年;而今107舰闯入中国军演区域,又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34年。 千年来不断重演的历史悲剧,如同北京雾霾一样,又在重重笼罩在中国上空,历史的轮回宿命般再次带来了灾难。   1894年7月25日,日本浪速舰击沉中国高升号运兵船(租借),终结了中国第一次改革开放洋务运动的强国梦想,把中国推入了几乎亡国灭种的灾难深渊。119年后又一个25日——2013年10月25日,日本107号导弹驱逐舰不顾中国反复警告,以惊天动地的大无畏精神,单枪匹马冲入中国三大舰队联合军事演习区域,冒死坚持三个昼夜,直至28日才离开演习区域,胜利返航。 readpic (3).jpg   在这整整三天时间里,中国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更不敢让中国老百姓知道,参演舰队甚至为避免误伤107舰而临时修改了演习计划。直到三天后日本107舰离开中国舰队演习区域、返回日本以后,中国国防部才召开新闻发布会,国防部发言人才以无比慷慨激昂的语调,声情并茂地夹叙夹议,完成了30年来一贯制的“抗议”“谴责”等一系列规定动作。这套“抗议”“谴责”的习惯程序,不仅当今中国老百姓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而且除了毛泽东时代之外,是1840年以来中国老百姓最熟悉不过的一套对外程序。只是相比于晚清和民国的同一套程序,当今中国发言人更多了一份打肿脸充胖子的虚荣做作,致使日本人比历史上两次侵略行动更加不以为然,面对中国如同寡妇受辱后的大呼小叫,日本政府十分不屑地回应道:不就是摸了一把吗,有什么大不了的,至于这样大呼小叫吗,表示“对中国政府的抗议感到莫名其妙”。 readpic (4).jpg   很少有人意识到,军事演习区域不同于领土争端区域,军舰闯入领土争端区域是展示捍卫领土决心的正常现象,闯入对方实弹演习的军演区域,则是随时会被击沉的百分之百冒险行为,这是比发动袭击更加具有蔑视性的挑衅行为。单舰闯入中国庞大舰队之中,不仅反映出日本军队的必死决心和大无畏精神,更加反映出日本对中国的极端蔑视和满不在乎。一只狼敢于闯入庞大羊群之中,却绝不敢闯入狮群之中,就是因为它知道闯入羊群没有任何危险。无论前苏联还是当今俄罗斯,他们的战机只敢在美国军演上空一掠而过,而绝不敢单舰闯入美国军演区域一待就是三天,相反美国同样不敢,因为他们十分清楚彼此都是虎狼。眼下107舰闯入中国军演区域三天,显然是故意留给中国军队层层上报、开会研究和逐级下达命令的充分时间,用实际行动告诉整个世界,GDP高速增长的中国不过只是一头肥大猪羊。   中国国防部发言人辩护说,公海演习对闯入者只能驱赶不能开枪,如果是闯入中国领海,中国军队肯定不会客气。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刚刚发生的一系列事实。钓鱼岛已经被中国划入海基线,按照国防部和外交部发言人的说法是无可置疑的中国领海,可是日本军舰开进钓鱼岛海域抓捕中国渔船、审判中国船长,不仅没见中国军舰开枪,反倒是日本宣布,如果中国无人机敢进入钓鱼岛区域将予以击落。嘴皮子功夫炉火纯青的中国发言人立刻回应说,如果日本敢这样做,中国将会采取同样措施。日本立刻就给了中国一个采取同样措施的机会,单舰闯入中国军演区域,让全世界都看看,中国实弹演习的炮弹导弹,有没有敢不长眼睛“误伤”到日本军舰的。结果是长了眼睛的中国炮弹导弹,的确没有一个敢于“误伤”到日本军舰。直到三天后,感觉特别没劲特别没意思的日本军舰,才索然无味地离开了中国军演区域。等到日本军舰离去后,中国国防部发言人才激动起来,声称以后中国也要闯入日本军演区域。日本马上又给了中国一个付诸实施的机会,立刻举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陆海空三军夺岛演习,为了避免中国军舰一旦真的闯入会误伤到平民,特意严禁所有记者参加,完全摆出实战架势。整个日本舆论也是一片沉默,一起睁大眼睛注视着中国敢不敢履行诺言,派军舰闯入日本陆海空演习区域。到本文发稿为止,历时18天的日本军演(从11月1日到11月18日)仍在进行中,今天是第八天,还有十天才结束,迄今为止也没见到中国的“同等措施”,估计今后十天也不会,国防部发言人的警告,可能又是一个美丽的传说。   列宁说得不错,历史的确是惊人地相似。1894年击沉中国高升号,是中国第一次改革开放的34年;而今107舰闯入中国军演区域,又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34年。当初洋务运动也是改革开放成就辉煌,国内外主流媒体也是同样认为,中国只要坚持改革不动摇,“必能成为世界最大强国,雄视东西洋,风靡四邻”,复兴之梦远胜今日。唯独当时日本间谍大师、天才的战略思想家宗方小太郎看法相反,指出一旦中日发生战争,中国必败,中国必亡。一是中国整个社会已经腐烂而不仅是官场腐败,“人心腐败已达极点”;二是丧失了信仰和精神支柱,官员只是贪腐而不管民心向背,知识分子只追求权钱名利而不讲丝毫天良;三是有理想有抱负的清廉高洁之士,或者弃之如敝屐,或者惨遭迫害打击。据此宗方小太郎断言,中国早则十年,迟则三十年,“必将支离破碎发生巨变”。宗方小太郎对中国第一次改革开放洋务运动的分析,如果去掉名字和日期,百分之百的人会认为分析的就是中国现在。   一场游戏一场梦。中国近代以来三次改革开放,三次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两次被日本所打断,现在是第三次改革开放,依然是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话音未落,日本人又来了。虽然主流媒体和网络舆论上叫喊小日本根本不是中国对手的声浪超过当年洋务运动,但是中国老百姓实际看到的却是日本扣押中国渔船、审判中国船长,就在本文落笔之前,又一批中国船员被日本抓走,却从未见到中国军队抓回一个日本船长送交法庭审判。30多年来中国所谓的强大始终只是嘴皮子上的强大,始终只是对国内老百姓的强大。日本107舰闯入中国军演区域,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比一个摊贩卖烤白薯要更加严重,可是暴打国内摊贩司空见惯,对日本107舰却有礼优加!如此颠倒地对待国民和敌人,中国又凭借什么能够逃脱第三次改革开放被终结的命运?   有人总是说什么中国军事力量强大,不亚于任何国家,小日本根本不算什么。情况果真如此吗?请看俄罗斯专家的分析:中国重型武器生产在上个世纪70年代达到鼎盛时期。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武器生产基本停滞,以致在本世纪初中国军队的军械还以冷战时期生产的为主。即使现在这些军械所占份额也不少。例如,老式弹道导弹东风-4、东风-5至今仍是中国战略核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中国取得了辉煌的军事技术成就,更换40年前生产的老式系统并非易事。为此将导弹使用期比最初规定的期限再延长20多年。其实无需俄罗斯专家分析,我们自己更清楚除了毛泽东时代留下的基本家底之外,我们很少能够拿出几件像样的重型武器。笔者曾亲眼目睹了八十年代中国摧毁国防工业的战略自杀行为,8个国防工业部被强制“军转民”,成百上千个国防工业项目强制下马,许多当时达到或超越世界先进水平的军事技术全都扔掉报废,国家最宝贵的军工队伍解散回家,原本制造原子弹的企业和专家被迫去酿酒卖蚊香……那是一场惨不忍睹的真正民族浩劫,中国20世纪末实现国防现代化的梦想,就此被彻底埋葬。这一点十分类似于国民党“黄金十年”的第二次改革开放,当时也是为发展经济牺牲国防,把组建中国空军的资金拿去炒美债,当中日战争爆发,日本战机乌云般飞来时,中国除了风筝之外什么也飞不起来。中国第二次改革开放的强国梦再次灰飞烟灭。   而八十年代中国第三次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挥刀自宫的原因,仅仅是为了获得美国和西方国家的信任,换取他们对中国改革开放路线的支持,帮助中国镇压和清除“极左”和“文革余孽”。只是如同当初晚清政府联手洋人镇压太平天国而最终导致了西方国家全面侵略一样,后来中国联手西方对“极左”“文革余孽”的政治围剿和镇压,同样带来了美日等西方国家全面的军事包围和政治颠覆。当一个国家与外敌携手屠戮本国百姓或者镇压本国政治力量时,这个国家就已经丧失了基本天理和道义合法性,一只脚就已经踏进了坟墓,最终灭亡的命运就已经注定,剩下来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慈禧太后不懂得这个道理,大清王朝灭亡了;蒋介石不懂得这个道理,民国政府完蛋了;而今如果仍然不懂得这个道理,跟着美国价值观跑,按照美国要求镇压本国政治力量,则同样会完蛋灭亡。南宋以来中国千年不变的钢铁逻辑,就是凡是与外地携手镇压本国百姓的朝代,一旦发生外敌入侵,老百姓一概把“国难”看成是“官难”,绝大多数都是选择旁观,有些人甚至宁愿与侵略者站在一边,也绝不抗战。这就是南宋以来汉奸遍布中国的根本原因。   当今中国不仅具有宗方小太郎分析的晚清时期亡国弊端,具有民国时期亡国弊端,还具有南宋重文轻武的亡国弊端,可以说是集南宋、晚清、民国弊端于一身。把中国引上文官政府的道路,就是一个典型,也是当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最大的西化弊端。中国已经连续几届常委没有一个军人,走上了文官政府的道路。中国形成文官政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文官政府。西方国家的文官政府是由资本集团所控制,资本集团的天然本性就是贪婪冒险,“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不惜冒绞首的风险(马克思语)”,所以就侵略,就掠夺,就扩张,就搞帝国主义。这是西方国家纷纷走上帝国主义道路的制度原因。中国文官政府则是由官僚集团所控制,与资本集团的冒险精神相比较,官僚集团天然特性就是畏惧风险,对上谄媚无底线,对下暴虐无底线。由此造就了中国文官政府具有残暴犬儒的双重特性,对内残忍暴虐,对外懦弱谄媚。这种畏惧风险、贪婪懦弱、残内媚外的政治本性,决定了在对外冲突问题上,哪怕是有百分之一的风险,也会妥协退让,选择卖国主义道路。所以,只要把中国引上文官政府道路,中国就只能成为肥大猪羊,而绝不可能成为强大虎狼。当初毛主席曾经把帝国主义称为是“纸老虎”,如今帝国主义则把中国变成了“猪老虎”。   readpic (5).jpg   美国发现中国由东方龙变成了“猪老虎”,顺利完成了对中国的军事包围;日本发现中国变成了“猪老虎”,迅速占领了中国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周边国家发现中国变成了“猪老虎”,纷纷蚕食中国岛屿和海域; 现在,最可怕的是我们的北方伙伴俄罗斯也注意到了。11月2日俄罗斯与日本在东京举行双方外长和防长共同参加的“2+2”会谈。俄罗斯是继美国、澳大利亚之后第三个与日本举行“2+2”会谈的国家。虽然“2+2”会谈中俄罗斯拒绝了日本联手共同对付中国的要求,但是目前“2+2”会谈的具体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俄日“2+2”会谈本身。此前美日“2+2”会谈、澳日“2+2”会谈的结果,就是形成了日美奥共同对付中国的三方战略合作。结合这个背景再结合今年以来俄罗斯放弃了此前不断敲打震慑日本的做法,突然对日本温和礼遇起来,就会感觉到俄日“2+2”会谈本身将远远超过会谈的具体内容。   回顾历史就会发现,俄罗斯与中国的关系,从来都是如同北极熊和强大对手的关系,只要中国还能够站着,俄罗斯就是中国的伙伴,很少主动攻击中国,因为俄罗斯广袤的资源使他没有掠夺中国资源的冲动。但是,一旦中国倒下或者有可能倒下,俄罗斯立刻就会扑向中国,对中国的掠夺超过任何一个国家。1840年以来俄罗斯掠夺中国300万平方公里,并且是中国风景最美丽、物产最丰富的地方,景色远胜于苏杭,仅木材蕴藏量就超过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总和,更是数倍地超过其它所有帝国主义国家掠夺中国财富的总和。这就是俄罗斯,一个只有你站着才是你朋友的国家;一旦你倒下它不仅不会帮你,反而会立刻把你撕得粉碎。现在,这个国家和日本坐在了一起,因为他看到了连小小韩国都能够守住独岛、而庞大中国却守不住钓鱼岛的“猪老虎”本质,于是不得不象老沙皇那样,悄悄打起了从美日手中抢夺中国这块最大肥肉的算盘。   ——这就是日本107舰单枪匹马冲入中国三大舰队军演区域的标志性意义。   2013-11-8
个人分类: 时事转帖|5168 次阅读|15 个评论
分享 好莱坞导演呼吁日本应向中国道歉
稻草 2013-8-15 08:19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8月13日消息,美国导演奥利弗-斯通12日在日本召开新闻发布会,敦促日本就其二战时的罪行向中国等亚洲国家道歉。此外,斯通还指出,日本不应依靠武力来解决其面临的安全挑战。   报道指出,二战时期,日本军队对亚洲国家造成了巨大伤害。尽管日本领导人称对此“深表懊悔”,但日本阁僚多次参拜靖国神社以及试图修改和平宪法的行为,让其他国家怀疑日本正视历史的诚意。斯通说,日本若拿出诚意、诚恳地道歉,国际社会将用头版头条报道这条消息。   目前,中日因岛屿领土主权问题关系紧张。斯通认为,日本的长远利益更多的依附于中国,日本应全面看待两国关系。他对日本说:“不要把中国看作是你的敌人。试着以不同的视角看问题。从向中国道歉,向被你们杀害的中国人道歉开始。”   事实上,在中日钓鱼岛问题上,日本多次向美国求助。斯通将日本比喻为出去寻衅滋事的孩子,惹上麻烦就跑回来找自己的大哥,让他出马帮自己解决问题。斯通认为,日本应该表现出和平解决争端的态度,带头营造一个和平的世界。   据报道,斯通访问日本是为了推广他的系列纪录片《不为人知的美国历史》。该纪录片中有关于美国向日本广岛、长崎投掷原子弹的讨论。与斯通合作拍摄该纪录片的美国教授彼德-库兹尼克表示:“我们看得越多知道得越多,也感觉到更多的困扰。我们也越来越意识到,日本正视历史有多么重要。”他指出,日本和美国在共同编织一张谎言之网,并向人们讲述并不真实的历史。
4699 次阅读|0 个评论

Archiver|手机版|珍珠湾全球网

GMT+8, 2024-6-5 23:28 , Processed in 0.060670 second(s), 16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2.5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