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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夜夜城刘牧野为何拒绝这么宽容的条件?
岳东晓 2017-3-14 02:31
去年,有人试图在我与刘牧野之间斡旋,我误以为这是刘牧野具有和解的诚意,于是提出了下列宽大的条件(原文): 【城-湾共同宣言:(1)城-湾各自表述尊重网友隐私及言论自由,但反对诽谤等 unprotected speech;(2)点名谴责杨文彬 aka iMan、老菜头、freespeech 等人的事实诽谤性及男女关系影射等言论;(3) 城湾在证人传票问题上将采取合作(这一条如果刘需要排除某些ID过去的责任,可以另立保密条款,如老菜头过去的事情需要豁免,我也算了);(4)城-湾及其网管就此前的事情达成和解,不再追究(但不包括未来的事情);(5)城湾合作,共同打击对对方注册网民的人身攻击,城湾建立联系渠道,可以请求对方删除对己方注册用户的人身攻击性言论。 】 本来我以为这么宽大的条件,刘牧野会欣然接受。结果刘牧野断然拒绝了。我当时事情也多,并未去不断追踪刘牧野案。九月某天,我偶尔看到刘牧野还在夜夜城不断对我进行攻击, 显然刘牧野以为我还怕他了。也不想想,我过去的对手是谁,刘牧野相比简直可以忽略。不知道我是宽大为怀。于是我立刻电话给传票送递员,叫他务必在当天将传票送达到刘牧野手上。当天下午4点,传票送达员报告:成功送达。 之后,刘牧野开始了逃避,传票送递员多次前往送达 Statement of Damages。刘牧野就是不开门(传递员说听到屋内叫声、看到电视开着)。最后,在万圣节那天,传票送递员中一位女的扮成要糖的,另一男士远远跟着。具体情形可想而知。传递员报告说,对方惊恐万状。其后,法院判决缺席。刘牧野上庭说他2016年 11月1日才知道有这个案子。 如今案子正在法院进行。刘牧野在法庭文件完全是各种语言对我进行无关诋毁,什么我写湘军吃辣椒、鸦片战争、科学网刻舟求鱼等等的刘牧野都作为其宣誓证词。先不说刘牧野的蓄意撒谎(比如说我写的 DHS special agent 被刘牧野谎称为“FBI thugs”),这些与刘牧野的诽谤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我写湘军吃辣椒,刘牧野就要诽谤我?刘牧野如此卑劣行径,真是丑陋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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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就邹婧说法与最后一位证人的核实
热度 5 岳东晓 2016-4-16 06:54
我已经与邹婧 AKA 楚楚提到的那位关键人物(也是我的北大校友)联系。 我打电话过去时,他正在开车。 鉴于之前与陈编辑联系的经验,我完全不再假定对方记得邹婧。 因此,我一开始就问是否记得邹婧。对方完全记不起来这个姓名,我经过很多提醒之后,他记忆中只与这个人通过 QQ联系过一次,没有见过面。具体内容也不记得了。由于他不记得邹婧的姓名,对与之交谈内容也不记得。 我把邹婧写的关于他与罗秦的部分念给他听,他觉得很可笑。关于罗秦拆迁到底是多少钱的事情,他说根本没有关注过。也是,我就没有去关注过到底是多少钱。但我记得罗秦说过拿了钱之后,拿了其中一部分买了个100多万的房子,目的是让小孩环境好些。 关于给罗秦孩子捐款上学的事情,他是这么说的:都是罗秦主动来找他,他才会去募捐,不会去主动捐款什么,后来罗秦没有来找他了,也就不存在去募捐了。 至于跟罗秦的关系,他说根本不存在什么异常。只是他回到美国了,事情过去了,自然联系也就少了。 对此,我也表示完全正常。我跟贺绍强至少有四年没有任何联系(包括EMAIL),跟罗秦联系也很少。 由于这位人士表示不愿卷入这种莫名其妙的纷争之中,我也就不提他的名字。 之前所有人(罗、贺、陈)所说的都已经证明邹婧在撒谎,当时我还以为这位人士是跟邹婧有较多联系的,结果他几乎完全不记得了。 至此,我是什么感觉呢?唉。。。。。 《 与罗秦的核实通话:就邹婧的诽谤 》 《 陈编辑的核实通话:就邹婧写书的事情 》 《 邹婧 aka 楚楚就我知识产权案的说法 》 《 与贺绍强的核实通话:就邹婧 aka 楚楚的说法(录音) 》
个人分类: 贺梅案|9011 次阅读|6 个评论
分享 月子中心案证人律师梁志毅落入陷阱
热度 1 MingHao 2015-5-20 21:00
代表尔湾优孕月子中心证人的律师梁志毅因协助证人离境于15日联邦执法机构逮捕,并遭到非法干扰证人的联邦重罪指控。而协助联邦机构获取梁志毅犯罪证据的是梁此前代理的一名产妇证人。 根据联邦探员的书面证词,联邦机构在获悉梁志毅帮助产妇证人私自离境以换取酬金后, 说服一名产妇证人以协助回国为由与梁志毅接触,利用随身摄像和录音设备记录下了梁志毅的犯罪证据。 根据法庭的一份书面证词,梁志毅此前为尔湾优孕月子中心案4名证人的代理律师,其中肖俊、易珑静夫妇上个月因私自离境而遭到指控,联邦调查机构发现梁志毅曾经收了肖俊夫妇6000元,协助其离境。 而梁志毅代理的另一名产妇证人吴颖(Wu, Ying 音译)试图离境被捕后,曾经对联邦探员表示,是梁告诉她可以离境。在对吴颖庭审中,法官当庭解除了梁志毅对吴颖和另一名证人的代理律师资格。针对梁志毅的调查暗中展开。 联邦机构说服梁志毅此前代理的化名D.L.的产妇作为线人,以签证快过期为由,于本月7号和8号,使用装有窃听装置的手机,请求梁志毅帮助自己、母亲和孩子逃出美国。梁志毅虽然表示风险很大,但开价6000元,保证D.L.和家人100%离开美国。上周二,D.L.携带摄像和录音设备,到梁志毅办公室面谈,梁建议D.L.从旧金山离开,并说如果再加1000-3000元,可以保证证人一家在没有证件的情况下登机。梁志毅还表示会找一位朋友和两辆车协助D.L.与16号到达机场离境,自己不亲自出门以防被抓,但D.L.需要另付1500-3000元给这些人。上周五就在梁志毅要带D.L.见其它几个合作人时,在其办公室门前被捕。 在随后的审讯中,梁志毅否认指控,表示自己只是为D.L.处理一些移民问题。梁志毅昨天首次出庭,法官设保金10万。如果罪名成立,梁志毅最多可被判20年监禁,律师资格也可能会受到影响。这也是月子中心案中首次有华人律师涉嫌暗助涉案人的案外案。 该案发生后,月子中心案其他证人律师表示,作为律师更要遵纪守法,虽然不担心自己因此受到检方质疑,但会对一些故意抹黑行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月子中心证人律师王婧:最初在法庭上法官完全否定了我们有参与逃跑事件的行为。网站上出现了一些谣言和抹黑言论,给我们律师声誉产生很大影响。后面如果再发现有不实的谣言和言论的话,我们会保留证据,并且会在必要的时候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月子中心案证人律师刘龙珠:我觉得在美国这个社会一定要有法制的观念,尤其是我们律师作为法庭的一个成员,我们的责任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梁志毅将于6月22号再次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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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贺梅案斗智与圈套:临时=短时?
热度 6 岳东晓 2015-2-18 02:26
贺梅案中有个关键事实,1999年贺家在少儿法院签了一份将女儿监护权交给贝克的文件。监护权移交文件上没有写期限,但是在场的华人翻译YAU牧师以及法庭的工作人员沙拉-克劳德 (Sara Cloud) 都作证说,当时说好这个监护权移交 是 temporary (临时)的。克劳德女士还作证说,这个 temporary一词贺家重复了多次, 她的理解就是贺家以后是要把小孩要回来的。 而贝克作证说,他们的理解是由他们抚养到18岁。 2004年3月,媒体一五一十地实时报道了贺梅案庭审记录,但关于YAU牧师部分几乎是一笔带过:【A Chinese interpreter took the stand on Saturday. Dr. Kenny Yau was the interpreter when the Hes originally set up a foster home for their daughter. Most of his testimony was spent on defining the word ' temporary ' and whether or not the Hes understood what they were signing.】 ( 中文翻译Kenny Yau博士在星期六作证。他是贺家为女儿找寄养家庭时的翻译。他的大部分作证是定义“ 临时 ”一词,以及贺家是否清楚他们签署的是什么文件)。 媒体当然不明白这个 “ 临时 ”一词 的关键性,但贝克律师知道。 YAU牧师以及克劳德女士都被审判庭裘得斯(CHILDERS)法官确定为完全可信的证人。因此,这个监护权移交为 temporary(临时)的事实是贺家、贝克家以及法庭100%确定,从来就不是争议。 监护权移交是 temporary没错, b ut, so what? temporary 这个词是什么含义? 美国打官司是双方事实与法律智慧的较量,是一个adversarial process。贝克一方的律师帕里斯(Parrish) 是当地的法律精英,曾经是联邦检察官,智力、经验资历一流,思维敏捷,富有进攻性;而贺家的律师则只打过一些很小的案子,非常温和,在法庭上谨小慎微。且看, 帕里斯 律师如何通过对YAO牧师的当庭质询破解这个 temporary 并设置圈套。 YAU牧师是同情贺家的,是贺家的证人,而且他有博士学位。 贝克律师在 temporary 一词上对YAU牧师进行了长时间的盘问,追究YAU牧师对“临时”一词的理解 (由于YAU牧师是贺方证人,贝克方可以进行诱导性盘问 )。 且看下面一段贝克律师问话与YAU牧师的证词: Q: So when you say it was assumed to be a short period of time, that is something that you just gleaned from the 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 Is that correct? A: No. I was born and raised and grew up in the Chinese community. So I know the language of the Chinese, and I’ve been learning English for the past 30 years. The word “temporary” could not be meant indefinite. Temporary – to the best of my understanding of the English word, temporary means it is a short period or - - it is indefinite, but it is a short period of indefinite time …. (Pastor Kenny Yau, p. 2020). 以上的证词实际对贺家是悲剧性的。YAU牧师认为“临时”就是一段短时间 (a short period of time)。YAU牧师是贺家的证人,当然知道贝克方会诱导他说出对贺家不利的话,但 在贝克律师的盘问下, YAU牧师 最终还是不得不承认:临时, it is indefinite , 是 一段不确定的短时间。 什么叫一段不确定的短时间? 长、短这种词属于相对比较的词汇,如果没有尺度,其实是完全不确定的。 因为没有时间尺度 (time scale),短时就是无限期。 考虑到贺梅在贝克家已经住了几年,按照这个“临时”=“短时”的定义,贺梅完全可以再在贝克家住几年。因此,按这个理解,贺家无法证明贺梅应该什么时候回家。 更为不幸的是,贺家的律师最初没有意识到贝克律师在这个“临时”问题上的圈套,而是认为己方证人YAU牧师这个作证有力,采取了与贝克方对“临时”相同的理解,也就是 临时=短时, temporary = lasting a short period of time 。这就像下棋的时候茫然不知对方已经布下必杀之阵。 田纳西 上诉法院维持庭审判决的判决书长达110页,作者HIGHERS法官是全美家庭法方面的专家,是给美国其他法官办学习班的法律权威。其判决面面俱到,参见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98/BakerJerryLOPN.pdf 上诉法院正是针对双方认可的对“临时”="短时”的理解,驳斥了贺家律师的辩解: 【按贺梅母亲(律师)建议的把最高法院在BLAIR案中的“临时”一词理解成指”监护时间的长度”,将使这个州的法院陷入一种无休止的为监护权案定义“临时”的含义的状态。事实上,贺家律师在他们的上诉文书中承认了这一结果的荒谬。。。。因此,我们认为母亲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辩毫无道理。】据此,法院 认为当时签订的监护权文件有效。而监护权一旦依有效文件给出,根据判例法,几乎是无法再要回来的。 (注一) 但是请注意, temporary 这词签文件时被多次提到这是事实,怎么解释这个词属于法律。因此,贺家仍然有机会在这个地方翻盘。 怎么翻盘? 怎么正确解释 temporary 并证明贺梅应该回家? 这是我在贺梅案中解决的一个问题。 大家可以先自己试着思考一下,权且当做一道动脑筋的练习 。 注一:上诉法院在维持原判时在“临时”问题上对贺家律师的 驳斥甚至不留情面的呵斥如下 (注意,法庭称贺家律师自己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立场荒谬) ( To hold, as Mother suggests, that the supreme court intended the word “temporary” in Blair to refer to “the length of the custody arrangement” would relegate the courts of this state into a perpetual state of defining the meaning of “temporary” as it pertains to custody decisions . In fact, the Hes acknowledge the absurdity of such a result in their brief filed on appeal. In their brief, the Hes assert that “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the parties understood the technical definition of ‘temporary,’ in the same manner that a lawyer would understand that term.” The Hes go on to conclude that the concept of “permanent” custody orders is,in reality, a misnomer since permanent orders of custody actually take the form of adoption proceedings. Thus, if we were to adopt Mother’s logic, we would need to engage in an evaluation of the biological parent’s subjective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cept of “temporary” custody each and every time we were asked to evaluate whether the natural parent intended to cede “only temporary and informal custody ” to the non-parent. See Blair, 77 S.W.3d at 143. ...Accordingly , we find that Mother’s argument in this regard is without merit.) PS: 田纳西上诉法院维持剥夺贺家父母权的庭审判决的判决书长达110页,作者HIGHERS法官是全美家庭法方面的专家,他是给美国其他法官办学习班的法律权威。其判决面面俱到,几乎无懈可击(注意是“几乎”)。HIGHERS撰写的判决书参见 http://www.parentalrightsandjustice.com/upload/site/1/98/BakerJerryLOPN.pdf 不仅是几个华人律师泼凉水, 当时连支持贺家的洋人法律专家都认为已经没有希望了,某支持贺家,怒斥裘得斯的名牌大学法学教授都不得不承认HIGHERS是 expert。支持贺家的团体也都基本退出了。
个人分类: 法律|9632 次阅读|18 个评论
分享 重要“污点”证人谷开来必须出庭作证
热度 8 霜天红叶 2013-8-24 22:02
重要“污点”证人谷开来必须出庭作证 对薄熙来的三项指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都与谷开来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没有谷开来的这些证词,对薄熙来的指控都不存在。 昨天是庭审的第二天,谷开来的视频证词貌似重磅炸弹。但是分析了一下,竟然是一个不值一驳的演戏视频。 首先,作为一个法庭的重要证据,连视频是哪一年制作的都没有表明。根据法律规定,所有这次审判的证据都必须在宣布审判之前完成,所以 2013 年 8 月 10 日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这个视频一定是 2012 年 8 月 10 日制作的。也就是在审判谷开来的第二天,宣布判决的前十日 ( 薄谷开来案: 8 月 9 日上午,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杀害英国公民尼尔·伍德案在合肥开庭审理,薄谷开来对案件事实表示接受, 8 月 20 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作为一个正在等候判决的谷开来,很快被要求对薄熙来案作证,这在司法界很少听说,我不是律师,不知道是否合法。最重要的是,她的心理和思维是否如同正常人那样作证?她有没有为了争取减刑及免死罪而作伪证?她患有严重忧郁症,正在服用精神病的药物,她在作证时,有没有作医疗鉴定,鉴定她可以作证? 第二.这个视频既然作为法庭上的证词,就应该让取证人和谷开来都露面,核实各自的身份,但奇怪的是,取证的高检部的人却不能见阳光,岂不是笑话? 第三.也许大家挺熟悉国外的司法程序,前总统克林顿的外遇事件,不但有当事人的电话录音,还有 DNA 的证据。这个视频只是谷开来对十年前,在家里的谈话回忆,而且不确定,只说是“应该是。。。”这样的视频能作为庭审的证词吗? 既然这样的证据,不能作为庭审证词,而且薄熙来也要求谷开来出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谷开来必须出庭作证,与薄熙来对质,真相才能大白,司法才算公正,否则谷开来的所有书面和视频证词都不合法!
个人分类: 杂谈和随感|8784 次阅读|19 个评论
分享 哀李晓洁不幸,怒教会不争,与老美斗嘴
热度 10 cannaa 2013-5-27 10:41
刚给了李晓洁的教友之一赵女士打电话,搞得我也没脾气。赵女士说法庭听证时她们几个本来是作为证人等着传呼,可是李晓洁的律师让她们在挺外等着,根本没有被传呼。等到李晓洁被定罪拒捕,但是缓刑三年,她们好像都认为判的不错。我听了气不打一处来,我说定罪就是定罪,不管有没有惩罚。我说那个律师把李晓洁买了。赵女士说那有什么办法,美国法庭就是这样。我说为什么苹果员工作证李晓洁能说英语,比如“leave me alone, let me go”,赵说那是撒谎。我认为岂止撒谎,那是做伪证。我见过李晓洁,她只能迸出英文单词,说不成句子。赵女士说法庭上也有苹果员工说李晓洁不懂英语,但是新州媒体只挑说她懂英语的证人证词。 赵女士当时虽然没有进入法庭,但是侨报记者李强在里面。 法庭上,根据新州新闻报道(WMUR)报道法官看了【苹果】店录像认为李晓洁懂英文。我认为,这个录像是关键证据,最好把它公布,看看是不是法官撒谎。 http://www.wmur.com/news/nh-news/woman-found-guilty-of-resisting-arrest-in-mall-incident/-/9857858/20102278/-/g4htpx/-/index.html#ixzz2T6SNZrfS 我也对赵女士说,不是看不起教会,那就是。。。。。 我把新州报道的录像给美国友人看,美国人看了认为理所当然定罪,说您看 “leave me alone, let me go ”,能不懂英语吗?我说那是撒谎,老美说“就你们中国人说真话,别人都撒慌?” 我说我见过这人,她就是说不成句子“。老美干脆气我”有罪!有罪!有罪!(guilty)...“ 我干脆气老美”波士顿爆炸,该炸!该炸!该炸!(deserve)“, ... 最后搞的不欢而散。
个人分类: 真人真事|2039 次阅读|20 个评论
分享 诡秘的金融内幕
晓亮 2012-9-21 23:52
谁知道横路敬二?来日本之前看过一部电影---『追捕』。犯罪集团为了逃避罪责,杀了许多人,作为主要证人的横路,在关键时刻被人灌了迷药跳楼自杀。最近,日本金融大臣也莫名其妙的自杀了,情形与横路敬二有点儿像。 日本媒体都异口同声说他是因为绯闻,但是根据另外一些消息,他的死好像另有隐情。最近日本银行与日本许多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为外汇交易发生许多纠纷,外贸公司在进出口的货币结算时,为了规避日元升值与贬值的风险,购买了银行的外汇商品,从而保证商品进出口时货币不要因为国际汇率的影响受损失。 可是,作为银行的这种金融保险商品,最近由于国际汇率变动过于激烈,许多银行也为此亏损严重,造成银行与进出口贸易公司之间的许多纠纷,大家最后将矛头指向了政府的金融政策,有人推测这位金融大臣成了替罪羊。 日本经济都是跟着美国的指挥棒转,日币相对美元一直贬值,没有美国的指示,日本政府是不敢对此进行干预的。尤其是近年来流行的外汇交易,由于日本金融政策的所谓开放,使得民间资产大量蒸发。 所谓的外汇交易,最早是从美国引进到日本来的,现在在中国大陆也开始蔓延。外汇公司只要编制一套电脑系统,就可以坐收渔利。作为个人进入外汇交易的人,他的对手其实就是电脑,再怎么折腾,最后的结局都是一个,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被电脑蒸发了。 日本金融政策为这些外汇公司大开方便之门,只要外汇公司给日本政府交足银子,日本政府就可以给一个外汇交易的执照。外汇公司在给与客户之间的契约中将利润说的天花乱坠,给人一种误解,好像一分钱可以变成一块钱,同时在契约文章中悄悄的将任何风险责任完全转嫁于客户。 许多在日华人只是看到外汇交易的好处,而没有契约里面的陷阱,尤其是外汇交易英特网上操作,被骗上当时连凶手都不知道是谁。他们联名去日本政府告状,而日本金融大臣却死了。 据了解,在日华人当中有1500人上当受骗,损失金额达200亿日币。 如今,国际上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都有许许多多的法规,这使得老板们在经营企业当中处处受到制约。相对来说,利用英特网上的捞钱 甚至于犯罪,越来越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犯人不必雇佣工人,也不用花钱进货出货,对英特网犯罪的法律法规又不健全,这些实在是那些新兴资本家求之不得的发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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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寻找陈青医生,王立山案的关键证人
热度 5 cannaa 2012-7-30 20:09
寻找陈青医生,王立山案的关键证人 。 有信息者请与王医生联系:Dr. Lishan Wang, #375805, Ellis Macdougall,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 1153 East Street, South, Suffield, CT 06080 ===========LZ翻译============== 来自:陈青 ( 音译 ) 标题:我的信 发给: 日期: 2008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 6:15AM 王医生: 我很同情您的遭遇,这都是 Vajinder 医生造成的。请不要难过 , 我认为还是有希望的。 下面是我的信。 陈青 (MD) ========= 日期: 2008 年, 7 月 3 日 来自:陈青医生。 PGY-2 , KJMC 关于: Vajinder 医生 兹有关单位和人员: 我目前是 KJMC 医院第二年实习医生。 (PGY-2 , KJMC) Vajinder 医生目前是第三年实习医生,他也是兼职实习主管之一,曾多次欺负华人实习医生。他在 2008 年 4 月经曾羞辱我和另一名中国实习医生朱医生。他挑出一个我给病人写的出院总结,也挑出朱医生的一个医疗笔记,在上午会议时张贴在所有实习医疗面前。他指责我们的懒惰,写的记录不合格。他还说,他要惩罚我们。其实,曾有一个实习医生主管告诉我们,出院总结也可以简明扼要。我们认为,我们是按规定写的医疗记录。 有其他国家来的实习医生写了不完整的医疗记录,可 Vajinder 医生就不管 。此外,当天上午,我试图和 Vajinder 医生 解释,但他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 Vajinder 医生给我们 造成无端的压力和伤害,但是,由于担心他的权力和盛气凌人的个性,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Vajinder 医生利用他是实习医生主管的地位,欺辱 我们中国来的医 生 ,给我们的工作造成困难。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 敬上 陈青医生 =========陈医生的英文稿======= From Qing Chen Subject: letter To: Date: Thursday, July 3, 2008. 6:15 AM Dr. Wang: I feel sympathy to your situation caused by Dr. Vajinder. Please do not be depressed. I think there is hope. Here is my letter. Qing Date: July 3, 2008 From: Dr. Qing Chen. PGY-2, KJMC RE: Dr. Vajinder To Whom It May Concern. I am a current PGY-2 medical resident in KJMC. Dr. Vajinder, the former PGY-3 and Chief Resident in our program, had repeatedly bullied Chinese residents in general, and had humiliated me and another Chinese resident Dr. Zhu in April 2008. He had singled out one of my discharge notes and one of Dr. Zhu’s notes, and posted them in front of all medical residents in a morning conference, accusing us of being lazy and not writing the proper notes. He also said he wanted to give us penalty. Actually, one of the chief residents told us that the Discharge Note could be brief. We believed we had written the notes as what we were told. There were residents from other countries had written incomplete notes, and Dr. Vajinder had never pointed those out. In addition, that morning, I wanted to explain to Dr. Vajinder, but he did not gave me chance to explain. Dr. Vajinder had caused unnecessary stress and harm to us. Fearing of his power and aggressive personality, we have to keep silent, Dr. Vajinder with advantage of being a Chief Resident, humiliated and gave hard time to our Chinese medical residents.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your attention. Respectfully. Qing Chen, MD ========= Lishan who is a victim of workplace bullying. The hospital is responsible for tolerating such bullying and handled the conflict inproperly,which eventually lead to the tragedy. I found one person by the name you requested, but not sure if this is the right one. You can call to find out. Qing Chen, MD Internist, Nephrologist Female - 25 years experience 12855 N 40th Dr Ste 200 Saint Louis, MO 63141 (314) 72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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